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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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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21 股票简称:*ST国药 编号:2013-022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7月30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宜山路485号仰帆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仰帆投资”)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伟兴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核查论证后,认为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由于本次发行涉及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仰帆投资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4名关联董事钱汉新、滕祖昌、周伟兴及朱忠良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逐项审议和表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方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唯一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仰帆投资,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含10,000万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3年7月31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为5.04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向唯一发行对象即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仰帆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400万元(含人民币50,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为公司现有业务及培育、发展新业务提供资金支持。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仰帆投资就本次发行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待相关条件满足后生效。

由于本次发行涉及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4名关联董事钱汉新、滕祖昌、周伟兴及朱忠良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审议和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之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由于本次发行涉及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4名关联董事钱汉新、滕祖昌、周伟兴及朱忠良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审议和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本次发行的对象仰帆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滕国祥及钱汉新控制的公司,故本次发行构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关于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函》,认可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4名关联董事钱汉新、滕祖昌、周伟兴及朱忠良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审议和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同意仰帆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仰帆投资符合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条件,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仰帆投资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及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4名关联董事钱汉新、滕祖昌、周伟兴及朱忠良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审议和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便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与本次唯一发行对象仰帆投资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与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相关的协议、核准或备案文件(若有需要);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部门的初审反馈意见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回复相关问题、修订和补充相关申请文件;

3.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要求,或日后颁布或修订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或相关市场条件变化情况,或募集资金用途实施条件变化情况等,修改或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用途(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4.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市场情况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时机、发行日期、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等相关事宜;

5.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验资程序、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或备案等事项;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难以实施的情形,或虽可实施但将给公司整体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之情形时,可酌情决定延期或终止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

8.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13-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8月30日下午14:30在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628号亚洲贸易广场B座22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4.《关于<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之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同意仰帆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8.《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31日

股票代码:600421 股票简称:*ST国药 编号:2013-023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仰帆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仰帆投资”)。仰帆投资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3年7月3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5.04元/股。

3、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表决时予以回避。

4、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公司控股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仰帆投资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0万股(含10,000万股)A股股票。仰帆投资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本次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2013年7月30日,公司与仰帆投资签署了《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仰帆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由于仰帆投资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3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等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表决时,公司4名关联董事钱汉新、滕祖昌、周伟兴及朱忠良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均已经获得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且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公司控股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仰帆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盈港经济城

成立日期:1999年6月17日

法定代表人:钱汉新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229000467957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销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金属材料,生产加工汽配、机械配件。[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根据上海新高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新高信财审字(2013)第0647号《审计报告》,仰帆投资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会计报表如下:

1、2012年简要资产负债表(合并)

单位:万元

项目201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406,406.16
其中:流动资产389,876.27
负债总额283,352.99
其中:流动负债166,917.37
所有者权益123,053.17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8,634.53

2、2012年简要利润表(合并)

单位:万元

项目2012年度
营业收入70,767.58
营业利润9,190.93
利润总额9,480.05
净利润7,031.47

三、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涉及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3年7月3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5.04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含10,000万股),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仰帆投资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仰帆投资于2013年7月30日签署了《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仰帆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协议内容摘要如下:

(一)认购数量、认购方式、认购价格、支付方式及限售期

1、认购数量

仰帆投资将全额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认购方式

仰帆投资不可撤销地以现金认购。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和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3年7月31日。

仰帆投资认购价格即公司本次发行价格, 为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注: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本次发行价格为5.04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支付方式

仰帆投资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并同意在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仰帆投资收到发行人发出的认股款缴纳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5、限售期

仰帆投资承诺,仰帆投资此次认购的股份自此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即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于仰帆投资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违约责任条款

1、协议项下的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守约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损失。

2、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1)发行人股东大会通过或(2)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不构成发行人违约。

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30日以上,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

(三)协议的变更、修改、转让

1、本协议的变更或修改应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2、本协议的变更和修改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其他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

(四)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1、本协议获得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本协议获得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

3、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如上述条件未获满足,则协议自动终止。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够顺利实施,一方面将改变公司资不抵债的困境,为公司现有业务发展提供较为充足的营运资金,最大限度地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此外也有利于公司在适当的时机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盈利能力较强并可持续发展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发展,增加公司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股东价值;另一方面,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将提高。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公司在实际控制人的帮助下摆脱历史问题后的稳定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并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按照规定回避表决,履行了法定程序。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方仰帆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按照发行价格认购股份,认购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仰帆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21 证券简称:*ST国药 编号:2013-024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3年7月18日起连续停牌。

2013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3年7月31日复牌。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21 股票简称:*ST国药 编号:临2013-025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8月3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8月30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26日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公司拟定于2013年8月30日下午14:30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现场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8月30日上午9: 30-11:30及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六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2013年7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时间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发行数量

5、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6、限售期

7、上市地点

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三)审议《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之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同意仰帆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3年8月26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 2013年8月28日上午9:00 -12:00,下午13:00-16:30

五、其他事项

(一)表决权 特别注明: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联系方式

电话:027-87654767

传真:027-87654767 邮政编码:430070 联系人:陈秀娟

(三)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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