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3年3月14日召开了201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主发起人,拟发起设立广州弘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信小贷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6,0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30%。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上述设立弘信小贷公司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3年3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2013年3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02)。公司于2013年6月20日收到广州市越秀区金融管理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弘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通知》,同意设立广州弘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3年6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21)。
近日,公司收到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来的《企业开业通知书》,核准了弘信小贷公司的设立,弘信小贷公司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广州弘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101000239169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252—256首层
法定代表人姓名:邹炜
注册资本:贰亿元
实收资本:贰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