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海外市场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7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3-33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裁增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3年7月1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裁黄培钊先生通知,其于2013年7月16日至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2,156,1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裁黄培钊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累计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份0.6%的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三、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四、本次增持前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裁持股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裁黄培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238,82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5%。

 五、本次增持后股份数量及比例

 2013年7月16日,黄培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805,000股,增持均价5.09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5%;

 2013年7月17日,黄培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1,351,100股,增持均价5.11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6%;

 上述增持后,黄培钊共持有本公司240,976,5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30%。

 六、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七、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裁黄培钊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黄培钊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裁黄培钊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