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6月7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13年6月17日上午10::00点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通讯和现场表决方式同时进行。
3.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 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5.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议题: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部分资产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凤泉支行抵押贷款的议案
为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凤泉支行15000万元(大写: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流资贷款、银行承兑以及贸易融资等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以本公司拥有的部分机器设备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凤泉支行,期限一年,该部分机器设备的原值:82,356万元,净值:28,321万元,评估值:30,099万元。
鉴于公司截止该公告之日资产抵押数额未超出《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的“董事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的权限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如用公司资产为本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进行抵押,公司董事会权限为:一年内不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含一年内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其他担保的数额)”的权限数额,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