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6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3-029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今日,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股东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控股”)和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江煤电”)通知,盘江控股和盘江煤电收到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6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吸收合并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盘江控股吸收合并盘江煤电;于2013年6月14日出具的《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变更豁免履行公开征集受让方程序的批复》,同意盘江煤电就本公司国有股东变更事项豁免履行公开征集受让方程序;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了《收购报告书摘要》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吸收合并将使盘江煤电所持本公司的股权(持有400,420,420股,比例为24.19%)变更为盘江控股持有,则盘江控股合计直接持有本公司971,050,591 股,占本公司股权比例为 58.67%。关于盘江控股吸收合并盘江煤电事宜,本公司已于2013年5月27日作出提示性公告。

本次吸收合并导致的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变更事项须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盘江控股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申请无异议后方可组织实施。本公司将及时对后续相关事项和进程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7日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盘江股份

股票代码:60039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红果干沟桥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中路1号

邮政编码:550001

联系电话:0851-5297872

签署日期: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本次权益变动须待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及证监会对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申请无异议后方能正式生效并组织实施。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红果干沟桥

3、法定代表人: 张仕和

4、注册资本:142,707万元人民币

5、营业执照注册号码:520200000026243(1-1)

6、成立日期:2002年12月31日

7、企业类型:国有控股

8、经营范围:原煤开采、洗选精煤、特殊加工煤、焦炭、建材、建筑安装及设计、机电修配加工、铁合金冶炼、电力、汽车修理、矿用风筒及橡胶制品、养殖、种殖;自营出口:焦炭、金属镁、电解铝;自营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9、经营期限:2002年12月31日至长期

10、税务登记证号码:520202755366756

11、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中路1号

12、联系电话:0851-5297872

13、股东: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盘江控股拟吸收合并盘江煤电。在履行本次吸收合并程序过程中,盘江煤电需依法将其持有的包括盘江股份24.19%股权在内的全部资产负债移转予盘江控股持有。

本次吸收合并及权益变动的目的是,减少盘江控股管理层级,明晰产权关系,优化盘江股份的国有股东持股结构。

二、后续计划

未来12个月内,盘江煤电履行注销程序。盘江控股不会继续增持盘江股份的股份和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盘江煤电持有盘江股份400,420,420股股份,占盘江股份总股本的24.19%。

二、股份变动情况

(一)《吸收合并及国有股东变更协议》

2013年6月14日,盘江控股与盘江煤电签署了《吸收合并及国有股东变更协议》,协议的基本情况如下:

1、协议当事人

现持股单位:盘江煤电

拟持股单位:盘江控股

2、拟变更股份的数量、比例、股份性质

本次拟变更的股份为盘江煤电持有盘江股份400,420,420股股份,占盘江股份总股本的24.19%。

本次国有股东变更前,盘江控股、盘江煤电、盘江股份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国有股东变更完成后,盘江煤电注销,其所持的盘江股份400,420,420股股份变更为盘江控股持有。结合盘江控股原直接持有的盘江股份570,630,171股股份,盘江控股共直接持有盘江股份971,050,591股股份,占盘江股份总股本的58.67%。盘江控股、盘江股份股权结构如下:

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国有法人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盘江股份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化,均为贵州省国资委。

3、拟变更股份的对价

由于本次国有股东变更是盘江控股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盘江煤电导致的,且盘江煤电不存在员工安置的问题,所以本次拟变更股份无需支付对价,也无任何附加协议安排。

4、协议生效条件

《吸收合并及国有股东变更协议》自下述事项全部达成之日起生效:

本次国有股东变更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自证监会受理盘江控股提交的要约收购豁免文件后十个工作日内,证监会未就要约收购豁免申请事项提出异议。

5、其他条款

除上述内容外,《吸收合并及国有股东变更协议》还对签署各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协议生效、变更、解除及终止条件,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二)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

本次权益变动的标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被设定其他质押、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三)本次国有股东变更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的进展

贵州省国资委于2013年6月13日出具《关于同意吸收合并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盘江控股吸收合并盘江煤电;

贵州省国资委于2013年6月14日出具《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变更豁免履行公开征集受让方程序的批复》,同意盘江煤电就相关盘江股份国有股东变更事项豁免履行公开征集受让方程序。

本次国有股东变更事项尚需国务院国资委审批通过及证监会就盘江控股相关要约收购豁免申请事项无异议。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权益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仕和

签署日期:2013年6月14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二、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11月18日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四、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12月22日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五、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12月23日股东决定

六、《关于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及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变更事项的协议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仕和

签署日期:2013年6月14日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张仕和520202196112262818董事长中国贵阳
周炳军520202195701072815董事、总经理中国贵阳
尹新全520202195708204438董事、总会计师中国贵阳
孙朝芦520202196212023013董事中国盘县
辛华52020219550930441X董事中国贵阳
李宗喜520202196510244439监事中国贵阳
陈彦520202195306154415监事中国盘县
谢承吉520202196960606712监事中国盘县

信息披露义务人、盘江煤电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盘江股份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盘江控股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吸收合并盘江控股拟吸收合并盘江煤电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国有股东变更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盘江股份400,420,420股股份变更为盘江控股持有所引起的权益变动
拟变更股份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400,420,420股盘江股份的股份
《吸收合并及国有股东变更协议》《关于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及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变更事项的协议书》
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州省国资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果经济开发区
股票简称盘江股份股票代码60039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红果干沟桥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400,420,420股 持股比例:24.1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减少400,420,420股 变动比例:24.1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