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3年4月25日起至2013年6月13日18:00时止。2013年6月14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章彧甲、李晨两位公证员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刘佳律师、张兰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3年4月24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2,536,767,860.94份,有效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共计1,321,365,557.64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52.09%,达到法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修改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下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以通讯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为1,321,365,557.64份,占有效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反对的基金份额为0,占有效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0%;弃权的基金份额为0,占有效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超过有效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50%以上,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会议结果将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备案。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