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3-025
债券代码:123000 债券简称:09宜华债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3年6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共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共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向股东配售股份比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配股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现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公司本次配股以目前总股本1,152,662,7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的比例为每10股配售3股, 共计可配股份数量为345,798,815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本公司本次配股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5日
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3-026
债券代码:123000 债券简称:09宜华债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持续规范发展。
经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事项,其他整改事项如下:
广东证监局于2012年7月9日至2012年7月13日对公司进行现场巡回检查,2012年9月,公司收到了广东证监局【2012】28号《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2012年10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巡检意见的整改报告》,对巡检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并于2012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公告编号:临2012-030),目前公司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