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情况说明
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天津华胜旅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第三方协商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时尚之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书等事项的议案》。2013年4月25日,华胜旅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胜旅业”)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股份”)协商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时尚之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尚之旅”)股权转让意向书(详细情况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4月25日公告,公告编号:2013-24)。
二、进展情况
华胜旅业于2013年6月14日与锦江股份签署《时尚之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交易标的:时尚之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华胜旅业持有时尚之旅99%股权,中国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时尚之旅1%股权)。
2、收购价格:收购价款为7.1亿元(人民币),由锦江股份根据协议约定以现金分期支付。
3、其他支付安排:
在交割日后,锦江股份安排资金,用于:
(1)目标公司偿还华胜旅业通过委托贷款银行向目标公司提供的人民币6.75亿元委托贷款;
(2)目标公司支付对万达地产的应付账款,共计人民币349,790,460.22元。
4、过户时间安排:本协议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目标公司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
5、合同的生效条件:协议经股权转让双方盖章并经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6、违约责任:除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下任何一方如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或意向书的任何约定且在守约方的合理催告下仍不履行或怠于履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3,00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以实际损失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三、对公司影响
根据公司签署的《天津华胜旅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的相关条款,时尚之旅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可以将投入的本金及时收回,并可以获得2000-3000万的投资收益,将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情况,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