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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6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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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85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公告编号: 2013014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6月14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路239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7日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徐永宁

 7、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3年5月23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并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8266.03万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3.76%。

 2、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选举徐永宁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 8266.03万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

 2、选举孙庆生先生为公司监事。

 表决情况: 8266.03万股赞成, 0股弃权,0股反对。

 上述董事、监事的基本资料见2013年5月23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五届监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黑龙江海天庆城律师事务所大庆分所

 2、律师姓名:王海岩、张恒勇

 3、结论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黑龙江海天庆城律师事务所大庆分所关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0985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公告编号:2013015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

 2、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6月14日10:30在公司机关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3、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4、与会董事一致推举徐永宁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徐永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其委员组成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长徐永宁。委员:盖文国、张宗保、耿金波、宋之杰(独立董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宋之杰(独立董事)。委员:徐永宁、滕英超(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4日

 附简历:

 徐永宁先生,51岁,工程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历任大庆石油化工总厂质量管理处科长、副处长,技术发展处处长,副总工程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法律事务与企管处处长。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副总工程师。

 徐永宁先生现就职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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