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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6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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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29 股票简称:青岛碱业 编号:临2013-024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孟范礼先生、董事祝正雨先生、独立董事罗公利先生递交书面辞职报告,孟范礼先生、祝正雨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罗公利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上述三位董事自其辞职报告送达本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其在公司各专业委员会的职务同时解除。

孟范礼先生、祝正雨先生、罗公利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本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推荐合适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刘天利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刘天利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辞去所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该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刘天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孟范礼先生、祝正雨先生、罗公利先生、刘天利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4日

股票代码:600229 股票简称:青岛碱业 编号:临2013-025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6月13日收到监事会主席田立语先生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田立语先生自其辞职报告送达本公司监事会时生效。

田立语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现有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本公司将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履行相应程序补选监事。

公司监事会对田立语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6月14日

股票代码:600229 股票简称:青岛碱业 编号:临2013-026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于2013年6月14日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董事长郭汉光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孟范礼先生、祝正雨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孟范礼先生、祝正雨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增补陈向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候选人需提请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罗公利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罗公利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增补王志宪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候选人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提请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在认真审阅了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和相关议案后认为:公司提名董事、独立董事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提名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本次增补董事、独立董事的提名、决议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一致同意陈向真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王志宪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表决结果: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刘天利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刘天利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辞去所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该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刘天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总经理于英明先生的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尹小春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同意聘任韩治轮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2013年6月14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尹小春先生、韩治轮先生的个人履历和就任职相关问题向其他董事进行了询问,未发现其有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聘任尹小春先生、韩治轮先生的提名、聘任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尹小春先生、韩治轮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4、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聘任尹小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聘任韩治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附简历:

董事候选人:陈向真先生,58岁,专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72年参加工作,历任青岛第九棉纺织厂厂办主任、副厂长、厂长,青岛市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青岛凯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8月至今任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志宪先生,51岁,博士,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领域。1984年参加工作,历任聊城大学副院长,现任青岛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

尹小春先生,43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青岛海湾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员、工艺室主任、总工程师、院长;现任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青岛海湾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

韩治轮先生,47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5年参加工作,历任青岛海湾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师、副院长、副总工程师,青岛海湾集团投资规划部主任兼副总工程师,住商肥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现任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住商肥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股票代码:600229 股票简称:青岛碱业 编码:临2013-027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6月14日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4人,实到3人。监事罗书凯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监事孙新德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与会监事一致推举监事孙新德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田立语先生的辞职申请。田立语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田立语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根据公司股东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监事会审议通过,拟增补祝正雨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候选人需提请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附简历:

祝正雨先生,58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75年参加工作;历任青岛碱厂施工处副处长、青岛碱厂副厂长,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现任青岛海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股票代码:600229 股票简称:青岛碱业 编号:临2013-028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6月14日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原有董事11人,近日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有多名董事提出辞呈,致使公司董事人数与《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法定人数不符,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公司董事成员结构状况,拟将董事会成员由11名变更为9名,并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董事会组成的条款第一百零九条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原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不设职工董事。”

现修订为:“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不设职工董事。”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29 证券简称:青岛碱业 公告编号:临2013-029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13年7月1日 星期一 10:00

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26日 星期三

预约登记日:2013年6月28日 星期五

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四)会议地点:青岛市四流北路78号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1)-(4)已于2013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议案(5)已于201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

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须知

1.法人股东登记须知

本公司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一般为法人股东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进行登记;

本公司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非亲自出席而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须知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进行登记;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非亲自出席现场会议而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个人签字)、委托人出具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登记;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登记须知

根据《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等法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自行或委托托管人、境内证券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本公司独立董事或其名下的境外投资者等行使股东权利。

合格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时,应向本公司出示下列证明文件:

(1)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原件或者复印件;

(2)证券账户卡原件或复印件;

(3)具体权利行使人的身份证明;

(4)若合格投资者授权他人行使股东权利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授权代表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合格投资者授权其名下境外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的,应提供相应的经合格投资者授权代表签字的持股说明)。

(二)参会登记注意事项

上述登记材料如为原件的均需现场提供复印件一份,与其他复印件交存本公司,其中,涉及自然人登记材料的复印件须个人签字(即本人亲笔签署“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名及日期),涉及法人股东或法定代表人证明的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拟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13年6月28日或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本公司,送达方式可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

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邮寄或传真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

加股东大会的必要条件。

(三)登记时限

会议现场登记时间为2013年7月1日9:30-10:00,10:0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证券投资部电话:0532-84822574 传真:0532-84815402

电子邮件:zhengq@qdjy.com

邮寄地址:青岛市四流北路78号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振文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食宿均自理

(三)会议期限:半天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详见附件

(五)报备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4日

股东大会通知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年 月 日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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