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2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相关规定,即如果公司存在持股比例为30%或30%以上的控股股东时,公司董事和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选举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除前款规定的情形以及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另有明确要求的情形外,董事或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选举采取直接投票制,即每个股东对每个董事或监事候选人可以投的总票数等于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公司于2013年4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34万股后,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下降至27.70%,公司目前不存在持股比例为30%或30%以上的控股股东。因此,对股东大会通知中涉及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事项更正如下:
原股东大会通知中表述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第11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第12项《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需要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并逐名进行表决。
现更正为:
上述第11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第12项《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采取直接投票制,即每个股东对每个董事或监事候选人可以投的总票数等于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除上述更正事项外,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