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12月27日,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拟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下限为14.88元/股,发行数量上限为5,241.9354万股(含5,241.9354万股),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78,000万元。方案规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底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获得2013年5月23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3年5月9日,公司实施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该方案为:以截止201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63,804,8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根据方案的规定,现将发行价格下限和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价格下限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下限由14.88元/股调整为11.33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
=(14.88-0.15)/(1+30%)=11.33元/股。
二、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5,241.9354万股(含5,241.9354万股)调整为不超过6,884.3777万股(含6,884.3777万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78,000万元/(11.33元/股)=6,884.3777万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