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5月24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石家庄市高新区黄河大道9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付殷芳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数为271,601,4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0.08%。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8人,代表股份数270,828,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9.99%。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77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271,601,4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A股股东同意270,828,654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B股股东同意772,8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271,601,4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A股股东同意270,828,654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B股股东同意772,8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1)表决情况:同意271,601,4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A股股东同意270,828,654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B股股东同意772,8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271,601,4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A股股东同意270,828,654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B股股东同意772,8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情况:同意271,601,4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A股股东同意270,828,654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B股股东同意772,8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271,601,4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A股股东同意270,828,654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B股股东同意772,8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2012年度的工作进行了述职。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宋风波 郭慧敏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