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17日收盘后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饶陆华先生的通知,其于2013年5月15日首次增持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1,000,758股股票,增持比例为0.2523%。至此,增持人饶陆华先生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饶陆华先生
二、首次披露增持公告的时间
公司于2012年11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79)。
三、增持计划具体内容
饶陆华先生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以自筹资金在未来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增持不低于100万股、不高于150万股的公司股份。
四、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五、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13年5月15日,饶陆华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8,400股,成交均价6.98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97%;
2013年5月16日,饶陆华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640,250股,成交均价7.23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614%;
2013年5月17日,饶陆华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22,108股,成交均价7.27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12%。
上述增持后,截至2013年5月17日,饶陆华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0,7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23%,饶陆华先生现共持有公司股份168,286,7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227%。
六、增持前后股份数量及比例
2013 年5 月 15日首次增持前,饶陆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67,28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2.1705%。
本次增持完成后,截至 2013 年 5 月17 日,饶陆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8,286,7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4227%。
七、承诺的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陆华先生严格履行增持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饶陆华先生承诺:在增持完成之日即2013年5月17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九、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申请的条件;截至本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增持股份履行的信息披露程序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