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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16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0,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00000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0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275000元 ,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7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80,7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56,84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2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3年5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1*****837 | 徐明波 |
| 2 | 08*****779 | 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3 | 01*****285 | 梁淑洁 |
| 4 | 01*****668 | 杨仲璠 |
| 5 | 01*****095 | 吴彦卓 |
| 6 | 01*****009 | 李亚军 |
| 7 | 00*****219 | 席文英 |
| 8 | 01*****997 | 陈 遥 |
| 9 | 01*****873 | 王勇波 |
| 10 | 00*****599 | 卢安京 |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5月28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项目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本次送红股 | 本次转增股本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8,175,876 | 17.91% | 13,635,175 | | 81,811,051 | 17.91% |
| 其中:高管股份 | 68,175,876 | 17.91% | 13,635,175 | | 81,811,051 | 17.91%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12,524,124 | 82.09% | 62,504,825 | | 375,028,949 | 82.09% |
|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 312,524,124 | 82.09% | 62,504,825 | | 375,028,949 | 82.09% |
| 三、股份总数 | 380,700,000 | 100.00% | 76,140,000 | | 456,840,000 | 100.00%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456,840,000股摊薄计算,201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0529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69号碧桐园一号楼
咨询联系人:朱凯
咨询电话:010-88627635
传真电话:010-88795883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