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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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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中环股份 股票代码:002129 公告编号:2013—34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呼市政府签署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充分发挥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股份”)在太阳能硅材料领域领先的技术优势、管理优势以及在全球光伏行业的影响力,充分发挥呼和浩特市在发展光伏产业方面的比较优势,公司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呼市政府”)共同商定,拟在呼和浩特市金桥经济开发区共同打造具有技术水平全球领先和综合产销规模全球最大的“金桥光伏产业园”,并签署了《共同打造“金桥光伏产业园”的框架协议》。

 一、协议主体

 1.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2.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中环股份通过一业为主、相关多元的发展思路与美国SunPower公司等光伏行业国内外的知名合作伙伴合作,加大在呼和浩特市的投资力度并拓宽投资领域。公司与呼市政府合作,力争至“十二五”末,拟在呼和浩特市金桥经济开发区形成以中环股份为主导的集高效硅片-高效组件-高效电站产业和关联配套产品于一体的综合性“金桥光伏产业园”。

 2.呼和浩特市对中环股份的扶持政策

 (1)优惠的电价政策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发〔2013〕29号)的精神,落实优惠的电价政策,自签署本协议书之日实行。。

 (2)煤炭资源配置

 根据文件精神,对中环股份已投资完成达产的项目配置2亿吨煤炭资源,对中环股份新增投资实施到位后,继续配置相应的煤炭资源。

 (3)1000MW低倍聚光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的整体规划

 根据文件精神,呼市政府全力支持“1000MW低倍聚光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按低倍聚光光伏发电项目的电站建设进度及时配置路条,并核准并网。

 三、对公司的影响

 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当前的主要化石能源基地和未来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方向,有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优越的区位优势;公司在太阳能硅材料领域具有领先的技术优势、管理优势以及在全球光伏行业的影响力。公司与呼市政府签署框架协议,共同打造的“金桥光伏产业园”,为公司做优做强实现长远的发展战略提供了平台;呼市政府给公司提供的优惠扶持政策,为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的实现,提供了有力保证。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是与呼市政府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协议;

 2.本框架协议中涉及的对中环股份的扶持政策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发〔2013〕29号)的文件精神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大力发展光伏产业的战略规划确定的;

 3. 本框架协议中涉及的对中环股份的扶持政策尚需履行相关有权部门的审批程序,公司将依据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共同打造“金桥光伏产业园”的框架协议》。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0日

 股票简称:中环股份 股票代码:002129 公告编号:2013—35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20日下午2:00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共 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为 583,217,8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6.36%。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旭光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583,217,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583,217,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583,217,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83,217,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 583,217,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583,217,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83,217,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83,217,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公司独立董事柳连俊先生、陆剑秋先生、张俊民先生、刘宁女士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了2012年度述职报告。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0日

 股票简称:中环股份 股票代码:002129 公告编号:2013—36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董事回避事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中环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旭光先生、秦克景先生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影响:此次关联交易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中环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旭光先生、秦克景先生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事先取得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查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交易须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

 关联人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集团”)拟向公司提供借款:

 拟通过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委托放款方式借给公司2亿元人民币,利率不超过6%,期限一年。

 借款用于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沈浩平先生签署借款的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法人代表:由华东

 注册资本:贰拾亿零贰仟柒佰伍拾捌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资产经营管理(金融资产经营管理除外);电子信息产品,电子仪表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维修;系统工程服务;对电子信息及相关产业进行投资;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中环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构成关联关系。

 2、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中环集团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规模,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交易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中环集团向公司提供借款及委托放款用于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提高经济效益,实现预期经济目标。

 2、中环集团与公司发生的交易属公司正常的业务,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该关联交易事项将不可避免的持续存在。

 3、关联交易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1、控股股东中环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及委托放款,利率不超过6%,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中环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三届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有关议案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0日

 股票简称:中环股份 股票代码:002129 公告编号:2013— 37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5月20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董事应参会11人,实际参会8人。独立董事陆剑秋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张俊民先生;董事冯祥立先生委托董事秦克景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独立董事柳连俊先生因公出国未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中环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3-36《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表决票 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关联董事张旭光先生、秦克景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投资组建内蒙古晶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3-38《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公司的公告》

 表决票 10票,赞成票 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环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中环能源(和林)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环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能源”)拟投资设立中环能源(和林)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相关事宜如下:

 1.公司名称(拟):中环能源(和林)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定为准)

 2.注册资本(拟):100万元

 3.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

 4.经营范围(拟):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能的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及经营;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物资、设备采购(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表决票 10票,赞成票 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环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中环能源(武川)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环能源拟投资设立中环能源(武川)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相关事宜如下:

 1.公司名称(拟):中环能源(武川)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定为准)

 2.注册资本(拟):100万元

 3.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县

 4.经营范围(拟):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能的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及经营;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物资、设备采购(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表决票 10票,赞成票 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环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拟投资组建呼和浩特市环夏高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3-39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组建公司的公告》

 表决票 10票,赞成票 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环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拟投资组建呼和浩特环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3-39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组建公司的公告》

 表决票 10票,赞成票10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0日

 股票简称:中环股份 股票代码:002129 公告编号:2013—38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拓宽产业布局,鉴于晶盛机电在晶体制备制造、中环股份在晶体生产工艺方面所具有的丰富经验,公司拟与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盛机电”)共同投资组建内蒙古晶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内蒙古晶环”),并由其建设年产2500万mm蓝宝石晶棒生产项目。

 公司拟与晶盛机电签订《内蒙古晶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出资协议》(以下简称“出资协议”),根据出资协议约定,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持有内蒙古晶环20%股权;晶盛机电以货币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持有内蒙古晶环80%的股权。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组建内蒙古晶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与晶盛机电共同投资组建内蒙古晶环。

 3、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股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情况介绍

 1.名称: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上虞市经济开发区通江西路218号

 3.法人代表:邱敏秀

 4.股票简称:晶盛机电

 5.股票代码:300316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公司拟与晶盛机电以现金方式按比例出资。

 2.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和实施主体:

 本项目为年产2500万mm蓝宝石晶棒生产项目,由内蒙古晶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承建。内蒙古晶环由公司和晶盛机电共同出资组建。

 (2)项目可行性

 双方股东分别在晶体制备制造和晶体生产工艺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晶盛机电研制的蓝宝石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

 项目建设地具有明显的电价优势,而用电成本是蓝宝石生产过程的主要成本之一;

 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拓宽两家公司原有的产业布局,提升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双方股东均为上市公司:融资能力强,能够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稳定的长期融资渠道;知名度高,品牌效应明显;竞争能力强,并且可以有效的降低财务负担和经营风险;对于政策引导型经济环境适应能力强。

 3.项目投资预算

 项目总投资为103,331万元,共分两期建设,其中:建设投资99,970万元,达产年销售收入82,012万元,达产年利润总额28,944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6.86%,投资回收期4.98年,总投资收益率27.02%。说明项目有很好的盈利能力。通过不确定性分析,以生产能力利用率表示的盈亏平衡点为47.92%,说明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晶体生产工艺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可满足本项目的需求,而晶盛机电研制的蓝宝石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双方的合作,将有利于双方资源优势的互补,发挥更大的协同作用。

 2. 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风险:一是由于市场预测方法或数据错误,导致市场需求分析出现较大偏差;二是市场竞争格局发生较大不利的变化;三是由于市场条件的变化,项目产品和主要原材料的供应条件发生较大变化,将对项目的效益产生较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业务,同时更好的顺应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通过合作,可较快实现公司在产品和客户上的拓展,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战略性发展。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0日

 股票简称:中环股份 股票代码:002129 公告编号:2013—38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 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环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能源”)拟与呼和浩特市盛乐经济园区戴维种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维公司”)合作,分别在和林县和武川县成立呼和浩特市环夏高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夏公司”)、呼和浩特环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聚公司”)两个合资公司。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环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拟投资组建呼和浩特市环夏高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环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拟投资组建呼和浩特环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中环能源与戴维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环夏公司和环聚公司。

 3、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股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情况介绍

 1、名称:呼和浩特市盛乐经济园区戴维种植有限责任公司

 2、法人代表:郝宽

 3、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盛乐经济园区成长大道北管委会办公楼513室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全资子公司中环能源拟投资组建环夏公司和环聚公司,相关事宜如下:

 1、呼和浩特市环夏高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拟):呼和浩特市环夏高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拟):1,000万元

 (3)出资比例(拟): 以现金方式出资

 中环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 90%

 呼和浩特市盛乐经济园区戴维种植有限责任公司 10%

 (4)注册地址(拟):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

 (5)经营范围(拟):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能的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及经营;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物资、设备采购(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2、呼和浩特环聚高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拟):呼和浩特环聚高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拟):1,000万元

 (3)出资比例(拟):以现金方式出资

 中环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 90%

 呼和浩特市盛乐经济园区戴维种植有限责任公司 10%

 (4)注册地址(拟):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县

 (5)经营范围(拟):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能的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及经营;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物资、设备采购(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有机绿色种养等循环经济的政策和号召,践行了光伏项目与设施农业混合经营的模式,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是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

 2、利用和林县及武川县上的荒地、废弃耕地、劣质林地等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集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风光互补,集约化设施农业、有机绿色种养业等有机结合的现代立体型可再生能源项目。

 3、本次投资将有利于提高公司业务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4、由于相关行业竞争较为激烈,未来发展受到经济形势、市场需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随着公司子公司的增加,对公司的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强化对子公司的管控,确保对子公司有效的管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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