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华电”或“公司”、“本公司”)于2013年5月1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的通知,北方公司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内蒙华电股份1,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北方公司于2013年5月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内蒙华电股份1,280,000股。本次增持前,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08,284,7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56%。本次增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09,564,7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61%。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北方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本次增持日算起),根据市场情况,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三、本次增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公司承诺,在后续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或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