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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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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天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12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5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2012豫法执字第00013-1号],我公司股东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因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民事诉讼事宜,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

 一、冻结被执行人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科股份”(证券代码:600378)7,710,000股。冻结期间,不得擅自处分被冻结的股份。

 二、冻结期限为两年。

 申请延长冻结期限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30日内提出继续冻结的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定日期为2013年4月19日。

 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68,753,764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3%。本次被冻结的公司股份7,7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

 特此公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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