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是贾鹏先生和杨淑敏女士。
公司于2013年5月13日收到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关于更换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公司原保荐代表人杨淑敏女士因工作调动,不能继续担任我公司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经研究决定更换保荐代表人欧阳辉先生接替杨淑敏女士担任我公司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保荐代表人为贾鹏先生和欧阳辉先生。公司于2011年1月11日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根据有关规定,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14日
附:欧阳辉先生简历
欧阳辉,保荐代表人,北京大学会计学硕士,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曾先后主持、参与了欣网视讯(600403)重大资产重组、安信信托(600816)非公开发行、积成电子(002339)IPO、交通银行(601328)配股、冀东水泥(000401)非公开发行、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IPO、山东华特磁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