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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3年2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9.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
2013年2月1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结构性存款合同,该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合同
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金额:人民币 99,000 万元
分两期购买
1、合同编号:BJJGCK1291
起止期限: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5月2日
购买金额:20,000 万元
存款利率:年利率4.00%。
2、合同编号:BJJGCK1292
起止期限: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8月1日
购买金额:79,000 万元
存款利率:年利率4.45%。
日前,2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已到期,本金及利息20,197.26万元已回到公司账户,为提高资金的收益,在符合国家法规及保证投资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继续使用到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经公司与光大银行协商,公司于2013年5月3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内支行购买《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T计划“月月盈”对公客户第二期产品2》,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经中国光大银行内部评级,该产品风险星级为一星级,风险程度低,适合谨慎性投资者购买。
产品编号:09101072120
购买金额:20,000万元
产品收益起始日:2013年5月6日
产品收益到期日 2013年6月6日
产品收益率:预计年化收益率3.9%。
特此公告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