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13日上午9:00在辽宁省凌源市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心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432,172,45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3.75%。其中国家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431,473,24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3.67%;无限售期的流通股股东5人,代表股份699,21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87%。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振勇先生主持,大会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432,172,459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432,172,459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2012年度财务决算
同意票432,172,459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票432,172,459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关于与凌钢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同意票442,26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六、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票432,172,459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票432,172,459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八、关于3#高炉大修改造的议案
同意票432,172,459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九、关于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事项的议案
同意票432,172,459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徐扬律师、李静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