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5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3-022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组标的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13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在重组报告书中,公司就交易标的公司吉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吉安集团”)所涉美国Chung Nam LLC公司诉讼Cycle Link USA Inc(吉安集团之美国全资子公司)及Thomas Chenh、Mee Kyung Jasmine Chung(吉安集团之美国全资子公司员工)一案进行了详细披露,并进行了相关的风险提示。

 近日,公司收到吉安集团发来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Cycle Link USA Inc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加利福尼亚州高等法院《判决书》(案件编号:BC462000)的判决结果:

 1、Cycle Link USA Inc与 Thomas Chenh 又名 Trung Tsi (Tony) Chenh 向美国Chung Nam LLC公司支付损害赔偿金总计18,145,890.00美元,两被告对该赔偿金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2、Mee Kyung Jasmine Chung 与 Cycle Link USA Inc向美国Chung Nam LLC公司支付损害赔偿金总计18,000.00美元,两被告对该赔偿金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二、在收到上述判决后,Cycle Link USA Inc与美国Chung Nam LLC公司就该案件达成和解,于2013年5月10日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最终和解金额为610万美元,该和解款项已支付完毕。根据《和解协议》,双方表示就此案件相互豁免及不起诉,案涉纠纷业已终结。

 三、美国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正在办理中,同时法院《判决书》、《和解协议》等相关法律文本正在办理中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

 四、吉安集团控股股东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如该案最终生效司法文书(或此后美国Chung Nam LLC公司与Cycle Link USA Inc达成的和解协议)认定Cycle Link USA Inc需支付赔偿,则由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承担Cycle Link USA Inc的全部实际损失,并在该等金额确定之日起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等额人民币补偿给吉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吉安集团控股股东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已按其承诺,按Cycle Link USA Inc和美国Chung Nam LLC公司之间《和解协议》确定的赔偿金额610万美元,将等额人民币3760万元补偿给了吉安集团。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