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1版)首先,创新发展必须持续不断地向前推进。围绕市场需求,不断开发金融产品、深化金融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是行业的立业之本、职责所在,也是其价值所在。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关键时期,资本市场深度和广度正面临新一轮的拓展,这对证券行业的服务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为证券行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巨大的空间。全行业必须坚定不移地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深入、持久地推进创新发展。
其次,创新发展必须致力于提升核心竞争力。证券公司应当始终不渝地把提升核心竞争力作为一切创新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证券公司创新发展应当始终从我国资本市场实际和自身实际出发,通过具有品质、确有绩效的产品、服务、管理技术打造各有特色的经营优势。
证券公司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中介机构,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和稳定发展的能力和实效,是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这就要求证券公司归位尽责,切实当好资本市场的守门把关人,积极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社会责任。
再次,创新发展和风控合规必须动态均衡。脱离了风险控制,创新发展一定会遭遇挫折,甚至导致灾难性后果,这是国内外金融市场上一个重要而普遍的深刻教训。我国证券公司身处新兴加转轨时期的公开市场,一旦发生风险溢出,极易形成“冲击波”迅速扩散,应对处理难度很大,造成的后果往往很严重。在整个创新过程中,风险防范、控制、应对体系都必须同步跟上。各证券公司都要坚持以风控能力为拓展业务的边界线,确保风险可测、可控,始终把风险控制在证券公司自身可承受的范围内。创新发展必须坚持合规管理,风险控制能力和合规管理水平是决定公司业务空间和发展进程的核心要素。各公司都必须坚持创新发展和风控合规“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努力保持创新发展水平和风控合规能力的均衡匹配。
此外,创新发展必须深化改革加强配套机制建设。证券行业创新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各证券公司必须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出实招,围绕全局性、长期性需要,着力建立健全配套机制。要建立健全人才开发机制,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持续学习机制,建立健全试错容错机制。
最后,监管工作必须跟上行业创新发展的步伐。监管机构不能替代行业进行创新,但要为行业创新发展营造适宜的环境。监管工作,必须注重调查研究和学习思考,努力把握和遵循市场规律,从经济社会全局和行业实际状况出发,不断推进监管改革,使监管工作紧紧跟上行业创新发展的步伐。既要防止因为监管过度而抑制行业创新发展的活力,又要避免因为监管缺位而导致行业创新风险的失控。
改进和加强监管,必须牢牢维护风险监控和合规管理两项基础监管制度有效性,坚决守住两条底线:一是证券行业不出现普遍性、持续性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证券公司的经营风险不外溢,不形成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在此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放大证券公司的自主经营、自我管理空间。
改进和加强监管,必须持续维护监管的严肃性、有效性,坚持廉洁公道、秉公办事,不断提升监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对任何违法违规和风险失控行为,要依法据实查处、问责,决不姑息迁就。监管执法,既要严格、又要公平,对同种性质和程度的问题,必须按照同样的标准予以处理。
会议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与沪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举办。会议围绕“总结、交流、巩固、提高”的主题,由来自10余家证券公司代表从不同角度对证券公司产品和业务创新、盈利模式转型、柜台市场发展等问题进行了总结和交流,对行业创新发展中需要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