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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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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3-018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2013年4月18日发出,会议于2013年5月8日在新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举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8日13: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新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5月7日—5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5月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3年5月7日15:00至2013年5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敏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7人,代表的股份数共计116,848,228股,占公司全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30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6,581,4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2.863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6,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667%。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及通过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6,658,92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18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0%。

 (2)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6,658,92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18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0%。

 (3)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6,658,92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18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0%。

 (4)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6,658,92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18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0%。

 (5)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6,658,92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18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0%。

 (6)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589,42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5%;反对258,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5%;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658,92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18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594,42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8%;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25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2%。

 (9)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594,42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8%;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25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2%。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201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594,42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8%;反对64,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弃权18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594,42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8%;反对64,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弃权18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许宏印先生(张咸胜先生、朱亚元先生委托许宏印先生)向大会做了 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13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立民,俞婷婷;

 3、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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