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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18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3.32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2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7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2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80,000,000股。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16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3年5月1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5月16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公积金转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90,000,000 | 75% | 45,000,000 | 135,000,000 | 75% |
| 1、其他内资持股 | 55,396,446 | 46.16% | 27,698,223 | 83,094,669 | 46.16%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55,396,446 | 46.16% | 27,698,223 | 83,094,669 | 46.16% |
| 2、外资持股 | 34,603,554 | 28.84% | 17,301,777 | 51,905,331 | 28.84%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34,085,154 | 28.41% | 17,042,577 | 51,127,731 | 28.41%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518,400 | 0.43% | 259,200 | 777,600 | 0.43%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0,000,000 | 25% | 15,000,000 | 45,000,000 | 25%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00 | 25% | 15,000,000 | 45,000,000 | 25% |
| 三、股份总数 | 120,000,000 | 100% | 60,000,000 | 180,000,000 | 100%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80,000,000股摊薄计算,201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8元。
八、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
咨询联系人:于晓风
咨询电话:0898-68592978 传真电话:0898-68592978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