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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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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4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3年4月18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3年4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42,36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8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利润分配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15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3年5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01*****072袁仲雪
01*****071张君峰
00*****203张焱
00*****787王金健
00*****984毛延峰

五、咨询机构

1、联系人:孙志慧、陈慧

2、咨询电话:0532-84012387 传真:0532-84011517

3、办公地址:青岛市郑州路43号

4、邮 编:266042

六、备查文件

1、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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