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8日(星期三)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5月7日—2013年5月8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7日15:00至2013年5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鞍山市鞍千路294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永柱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9,702,0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026%。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股39,545,0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15%。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7,0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311%。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39,545,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063%;反对股87,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6%;弃权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39,545,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063%;反对股87,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6%;弃权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39,545,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063%;反对股87,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6%;弃权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39,545,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063%;反对股156,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7%;弃权 股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聘用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39,545,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063%;反对股87,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6%;弃权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39,545,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063%;反对股87,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6%;弃权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39,545,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063%;反对股87,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6%;弃权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39,545,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063%;反对股87,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6%;弃权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39,545,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063%;反对股87,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6%;弃权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39,553,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65%;反对股87,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6%;弃权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0%。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39,545,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063%;反对股87,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6%;弃权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0%。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39,545,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063%;反对股87,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6%;弃权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0%。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39,545,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063%;反对股87,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6%;弃权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0%。
表决结果:通过
14、审议《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39,545,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063%;反对股87,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6%;弃权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0%。
表决结果:通过
15、审议《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39,545,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063%;反对股87,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6%;弃权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0%。
表决结果: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程益群先生士、谢军先生、闻邦椿先生向大会提交了2012年度述职报告,并委托独立董事程益群代为宣读。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