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码:2013-40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3年4月22日发出了《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3年5月8日(星期三)上午9:30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侯毅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20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3,037,8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0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4名非独立董事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侯毅先生、张原先生、庄裕红先生、张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2013年5月8日至2016年5月7日)。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1 选举侯毅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83,037,8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1.1.2 选举张原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83,037,8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1.1.3 选举庄裕红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83,037,8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1.1.4 选举张强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83,037,8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1.2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3名独立董事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牛秋芳女士、张天成先生、宁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任期三年(自2013年5月8日至2016年5月7日)。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2.1选举牛秋芳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83,037,8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1.2.2 选举张天成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83,037,8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1.2.3 选举宁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83,037,8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以上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详见2013 年4 月2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选举范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张冬红女士、刘志雄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2013年5月8日至2016年5月7日)。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 选举范超先生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83,037,8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以上监事简历详见2013 年4 月2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83,037,8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2013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83,037,8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2013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码:2013-41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5月2日以书面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5月8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选举侯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13年5月8日至2016年5月7日);张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13年5月8日至2016年5月7日)。(简历附后)
二、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为保证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拟选举如下董事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侯毅
委员:侯毅、张原、宁钟(独立董事)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天成(独立董事)
委员:张天成(独立董事)、张原、宁钟(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牛秋芳(独立董事)
委员:牛秋芳(独立董事)、庄裕红、张天成(独立董事)
4、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天成(独立董事)
委员:张天成(独立董事)、张原、牛秋芳(独立董事)
各委员简历附后。
三、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侯毅先生为公司总裁、张原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庄裕红先生、杨利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崔山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2013年5月8日至2016年5月7日)。(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利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2013年5月8日至2016年5月7日)。
杨利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26993098
办公传真:0755-26993313
电子邮箱:yangli@szselen.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9层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处
五、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售后服务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洁净技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防尘、防静电服装及鞋的生产(生产场地执照另办);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不含限制项目);净化工程设计及安装;超净清洗;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具体由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03月29日)。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售后服务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洁净技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防尘、防静电服装及鞋的生产(生产场地执照另办);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不含限制项目);净化工程设计及安装;超净清洗;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具体由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03月29日);销售无纺布制品、日化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5月27日上午9:30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九日
附件:简历
侯毅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07年6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兼任苏州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新纶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天精密制造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莞首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亿芯智控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绿能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防静电行业协会会长、乌鲁木齐泰川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侯毅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18,000,000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原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07年6起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兼任东莞首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香港洁易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连洁净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洁净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合肥洁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西安洁净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成都洁净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洁净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金麒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止目前,张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50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庄裕红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07年6月至2011年4月任公司工程总监,201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2012年8月至今担任成都矗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
截止目前,庄裕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强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09年4月起,任深圳市防静电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截止目前,张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牛秋芳女士, 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2008年5月至2010年12月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西路营业部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2年4月任深圳市腾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2012年4月至今任弘信方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6月至2013年5月,担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牛秋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张天成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深业华东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天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宁钟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曾任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武汉理工大学对外科技处科长、副处长,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上海郑明现代物流集团物流研究所研究员,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爹地宝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宁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杨利女士,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经济师。2004年3月获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7年6月迄今在本公司任职,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止目前,杨利女士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崔山金先生,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2007年6月迄今在本公司任职,曾任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兼任深圳市飞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止目前,崔金山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3-42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5月8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5月2日以电话通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范超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范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2013年5月8日至2016年5月7日)。(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范超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办销售经理、华南区域销售经理。现任公司净品事业部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范超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6,022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3-43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定于2013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27日上午9:30
3、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21日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20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5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②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③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9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9层新纶科技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8057
咨询联系人:丁勤、白静、闻敏
咨询电话:0755-26993098
传真:0755-26993313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3年5月27日召开的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对全部议案,行使以下表决权:
| 序号 | 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注.1、请在对应表决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