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8,3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31%。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5月13日(原上市流通日应为2013年5月11日,由于2013年5月11日、12日为周末休市,因此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13年5月13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37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报告期内本公司公开发行1,6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35.00元/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334万股,网上向社会公众定价发行1,336万股。
(2)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148号文《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批准,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336万股股票于2010年5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交易,其余向询价对象配售的334万股限售三个月,于2010年8月11日上市交易。
(3)本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总股本66,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2.7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1年6月1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6,670万股增至10,005万股。
(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8,3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31%。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发行时所作股份限售承诺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刘建伟、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力合创投”)、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和谐安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对所持股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国有股股东深圳力合创投将其持有的113.6936万股公司国有股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公司于2011年6月13日接到公司国有股东深圳力合创投的通知,根据《财政部 国资委 证监会 社保基金会关于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10]278号)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出具《财政部关于回拨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的通知》(财企[2011]112号),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深圳力合创投划转给社保基金会的113.6936万股公司股票,从社保基金会转持股票账户回拨至深圳力合创投股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6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国有股东无偿划转股权回拨的提示性公告》。
2、同业竞争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刘建伟于2008年7月16日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1)本人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
2)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本人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时,则本人将在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公司进一步要求,公司并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有优先受让权;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公司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要求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公司所有。
3、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限售股份未发生转让、委托他人管理及公司回购的情况。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其的违规担保情况。上述承诺得到严格的遵守和执行。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说明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3年5月13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8,3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3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名自然人、3名法人。
3、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流通情况如下表:
| 序号 | 股东全称 | 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 备注 |
| 1 | 刘建伟 | 17,130,000 | 17,130,000 | 4,282,500 | 董事长、总经理 |
| 2 | 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2,600,000 | 12,600,000 | 12,600,000 | |
| 3 | 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2,600,000 | 12,600,000 | 12,600,000 | |
| 4 | 乌鲁木齐和谐安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00,000 | 6,000,000 | 6,000,000 | |
| 合计 | 48,330,000 | 48,330,000 | 35,482,500 | |
注:1、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建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所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且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所出售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故本次刘建伟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为4,282,500股。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建伟所持有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8,1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15%。
3、深圳市和谐安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3月22日完成工商信息变更事宜,变更为乌鲁木齐和谐安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3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工商信息变更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