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标题导航 |
|
|
|
|
|
|
|
|
注: 1.基金产品评级条件:股票混合型要求从成立之日至评价日超过39个月,债券货币式基金要求从成立之日至评价日超过37个月。 2.股票混合型基金评级指标:(1)净值增长率;(2)组合调整指标;(3)风险调整后收益指标;(4)契约因素。债券型基金评级指标:(1)净值增长率;(2)风险调整后收益指标;(3)契约因素。货币式基金评级指标:(1)收益率;(2)风险调整后收益指标;(3)契约因素。 3.股票类基金公司参评条件:(1)参评的基金公司必须拥有两只基金设立时间39个月以上;(2)设立15个月以上的基金参与计算;(3)股票类基金管理公司评级是指股票与混合型基金,但不包括指数基金与混合型基金中的偏债配置型基金;(4)满足以上条件的基金公司的股混型基金的总规模>=所有基金公司股混型规模平均值的1/3入选。 4.固定收益类基金公司参评条件:(1)参评的基金公司首先需满足旗下设立时间在37个月以上的债券基金及货币基金只数之和不得少于2只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