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ST中钨 公告编号:2013-30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地址由原“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大道17号开源鑫城大酒店19楼”搬迁至湖南省株洲市,即日起公司原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均不再使用。为方便与投资者交流,现将公司办公新址及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办公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100号日盛华尔兹大厦21楼
邮政编码: 412000
联系电话: 0731-22165522
0731-22165587
0731-22165557
传真号码: 0731-22165500
电子邮箱(未变):zwgx000657@126.com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ST中钨 公告编号:2013-31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决议公告于2013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告编号:2013-26)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21日上午10:30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五)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100号日盛华尔兹大厦21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此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3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28)。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国有法人股和社会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2、股东代理人必须持有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13年5月20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6:30。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100号日盛华尔兹大厦21楼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自理交通费、食宿费。
2、公司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100号日盛华尔兹大厦21楼
邮政编码:412000
联系电话:0731-22165557
传 真:0731-22165500
联 系 人:贾永军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委托代理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议案
序号 | 表决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 | | |
注意:请对表决事项根据本人/本公司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上“√”。多选的,则视为无效委托;未作选择的,则视为由委托代理人决定。本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1、委托人/公司法人签名:
2、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3、委托人持股数:
3、被委托人签名:
4、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5、签署日期:
说明: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公司委托须加盖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