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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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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3 年4月24日、4月25日、4月26日,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在2013年4月24日、4月25日、4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信息披露监管的通知》,上述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函证,说明如下:

 1. 4月26日,公司书面函证控股股东中国二重。同日,控股股东中国二重回函表示,截止目前,中国二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经公司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且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3. 由于公司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已于2013年4月24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4. 按照2013年行政工作安排,公司将研究采取一系列措施力争2013年扭亏。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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