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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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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冯晓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张凯臣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贾淑莉

公司负责人冯晓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凯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贾淑莉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5,901,616,101.305,181,678,723.6613.8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3,420,985,674.622,682,288,197.3527.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6.264.9127.49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73,154,308.53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32不适用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2,406,040.1862,406,040.18757.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40.114776.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20.0221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40.114776.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452.045增加1.74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970.397增加0.17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974.9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47,653.1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62,484,477.5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596,321.7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594,243.32
所得税影响额-17,746,492.6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971,722.11
合计50,303,505.95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0,05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8,174,824人民币普通股238,174,824
李军?2,325,538人民币普通股2,325,538
王宏涛2,298,419人民币普通股2,298,419
曾秋莲2,080,626人民币普通股2,080,626
巩兆福2,019,000人民币普通股2,019,000
鞠守礼1,933,000人民币普通股1,933,0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833,681人民币普通股1,833,681
章丹斌1,465,783人民币普通股1,465,783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190,300人民币普通股1,190,300
陈湘勤1,169,690人民币普通股1,169,690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增减额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应收票据510,320.002,160,396.10-1,650,076.10-76.3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846,176,275.921,976,335,082.70869,841,193.2244.01
预收帐款156,448,300.69367,988,308.94-211,540,008.25-57.49
应缴税费76,330,056.03134,520,694.78-58,190,638.75-43.26
递延所得税负债503,526,990.21278,458,631.45225,068,358.7680.83
资本公积1,538,840,295.82863,633,474.38675,206,821.4478.18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减少76.38%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黑岁宝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所致。
(2)、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44.01%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所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市价上涨所致。
(3)、报告期末,预收帐款减少57.49%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黑岁宝采暖期预收的采暖费本期结转收入所致。
(4)、报告期末,应缴税费减少43.26%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缴纳上年度部分企业所得税所致。
(5)、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80.83%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资本公积增加78.18%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所致。

2、报告期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化变动分析表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增减额增减百分比
营业收入380,428,948.69314,768,086.7965,660,861.9020.86
营业成本320,674,108.71256,328,100.2064,346,008.5125.10
营业税金及附加1,284,218.332,754,161.07-1,469,942.74-53.37
销售费用1,150,699.013,392,257.76-2,241,558.75-66.08
财务费用6,972,457.55-165,472.867,137,930.4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4,116.2524,116.25 
投资收益64,179,801.07-165,772.8364,345,573.90 
营业外收入3,943,974.862,469,594.861,474,380.0059.70
营业外支出974.963,600.00-2625.04-72.92
少数股东损益914,171.843,191,491.61-2,277,319.77-71.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3,154,308.53-242,204,013.0869,049,704.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266,307.04-44,209,858.1374,476,165.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115,716.33-42,863,231.5817,747,515.25 
(12)、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现金增加所致。

(13)、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黑岁宝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现金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项目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项目金额项目进度
阿城城南集中供热工程项目(金都供热项目)17,096.50项目已投产运行,一期于2009年年末估价转固7753.76万元、二期于2012年年末估价转固4557.34万元,合计估价转固12311.10万元。现已完成此项目。
哈尔滨开发-化工区集中供热项目65,537.92至报告期末,累计完成投资款60239.42万元,本期新增投资4730万元。其中:热源1、2#锅炉房及相应热网、换热站已建成投产,于2012年年末估价转固30685.70万元。
阿城城北集中供热工程项目32,346.07至报告期末,累计完成投资22776.33万元。其中:热源厂及部分热网、换热站已建成投产,于2012年年末估价转固18409.62万元。
合计114,980.49

2、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事项概述及类型查询索引
2011年8月哈尔滨东光直埋保温管厂(原告)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哈尔滨科迈隆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第一被告),请求对被告与原告合作开发的玄武花园小区建设项目进行清算并给付投资收益款1560万元,逾期违约金2,108,547.29元。第二被告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该案于2011年11月13日第一次开庭,2012年2月14日进行了第二次质证并调解 。本案立案时将第一被告哈尔滨科迈隆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700万元及其开发的哈尔滨市阿城区玄武小区1号楼B#2门、3门、6门、8门四套商服房查封。

截止报告日,经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以现金及被查封房产作价承担给付原告该笔投资款及收益共计1560万元,给付完成后,原告申请法院解除对第一被告700万元款项的冻结。

见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2012年三季度报告、2012年年度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012年2月6日哈尔滨东光直埋保温管厂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拖欠材料及施工款一案,请求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被告)给付欠款7,369,779.17元。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利息损失3,567,132.93元,合计10,936,912.10元,该案正在审理中。见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2012年三季度报告、2012年年度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担保情况

见2012年9月21日公司临2012-024号公告、2012年9月28日公司临2012-026号公告、2012年10月17日公司临2012-028号公告、2012年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1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哈尔滨市滨龙热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股权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见公司2011年12月10日临2011-19号公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就此项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补偿承诺:

在本公司受让哈尔滨市滨龙热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股权后2年内不能收回该标的公司截止2011年8月31日评估基准日全部应收账款(人民币壹佰伍拾玖万壹仟陆佰壹拾肆元肆角捌分)和其他应收款(人民币肆佰捌拾贰万零捌佰玖拾捌元肆角壹分)的,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不能收回款项部分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补偿给标的公司。承诺日:2011年11月25日,承诺履行期自2012年4月10日至2014年4月9日,目前承诺尚未到期。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制定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 546,378,1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50元现金股利(含税),总计派发股利136,594,549.00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928,094,006.67元转入下一年度。

以上预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尚未确定。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晓江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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