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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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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3)029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增加土地储备,增强持续发展能力,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参加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成功竞得杭政储出【2013】28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杭政储出【2013】28号地块具体情况

 1、地块位置:杭政储出[2013]28号地块位于拱墅区(桃源单元R21-19地块), 东至翠锦路,南至景源街、王河港绿化,西至规划云锦路,北至桃源街绿化。

 2、地块面积:总出让土地面积为27,972平方米。

 3、用地性质及使用年限:用地性质为住宅(设配套公建)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地为70年;

 4、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2.7,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75,524.4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化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90米。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住宅总面积的70%以上。

 5、成交价格:人民币61,000万元;

 6、竞拍主体: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付款方式:公司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分三期交纳出让价款。在2013年6月1日之前总价款50%(其中出让总价款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受让人已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可抵冲定金,受让人已支付的定金抵冲本期出让价款),2013年11月15日之前总价款20%,余下部分出让价款于2014年5月2日之前付清。

 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授权董事会自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日止,批准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购买经营性土地(含通过股权收购购买经营性土地)的金额合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自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经营性土地(含通过股权收购购买经营性土地)累计权益出资金额为61,000万元人民币,未超出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

 二、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影响

 本次土地使用权竞买符合公司的土地储备策略,增加公司权益储备土地面积27,972平方米,权益可建建筑面积75,524.4平方米。预计项目收益率将不低于公司平均投资收益率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本次土地出让金根据出让合同要求须在2014年5月2日前分期支付完毕,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三、风险提示

 本次竞拍是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当前市场状况下并充分考虑了风险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的,但由于宏观经济存在不确定性,房地产行业具有周期性性波动,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因此公司存在上述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杭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3)030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增加土地储备,增强持续发展能力,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参加了舟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成功竞得舟山市临城LKa-3-25b地块土地使用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舟山市临城LKa-3-25b地块具体情况

 1、地块位置:舟山市临城LKa-3-25b地块位于舟山市临城新区, 东至临长路,南至翁山路,西至中湾路(规划),北至新城大道。

 2、地块面积:总出让土地面积为53,498平方米。

 3、用地性质及使用年限: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部分商业)用地,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

 4、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不得超过2.0不低于1.0,建筑限高不高于70米不低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30%。90㎡以下住房面积占总建筑面积不低于70%。允许配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100平方米。

 5、成交价格:人民币582,379,228元;

 6、竞拍主体: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及土地管理费。

 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授权董事会自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日止,批准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购买经营性土地(含通过股权收购购买经营性土地)的金额合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自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经营性土地(含通过股权收购购买经营性土地)累计权益出资金额为11.92亿元人民币,未超出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

 二、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影响

 本次土地使用权竞买符合公司的土地储备策略,增加公司权益储备土地面积53,498平方米,权益最多可建建筑面积106,996平方米。预计项目收益率将不低于公司平均投资收益率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本次土地出让金根据出让合同要求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及土地管理费,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三、风险提示

 本次竞拍是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当前市场状况下并充分考虑了风险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的,但由于宏观经济存在不确定性,房地产行业具有周期性性波动,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因此公司存在上述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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