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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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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彭小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作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作群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于2013年2月18日与北京银行、北京华联鹏瑞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委托北京银行向华联鹏瑞提供18000万元委托贷款。该事项已于2012年2月9日、2013年2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2012年9月13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订案》,对公司章程的分红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条款如下: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公司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时,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合理资金需求的原则,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合并报表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五十。其中特殊情况指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即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及收购资产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十。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前款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财务负责人会同董事会秘书拟定, 事前充分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因本条第三款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最近一期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建立与中小股东的日常沟通,以使中小股东有充分机会在利润分配及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宜上向公司提供意见。"

根据2012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以2012年末总股本665,807,9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46,606,554.26元。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小海

2013年4月27日

公司负责人姓名彭小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马作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马作群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0,773,552,044.0010,107,309,088.366.5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3,048,619,372.443,036,585,094.610.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584.560.40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47,626,711.1565.8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2265.84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034,277.8312,034,277.83-45.9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0.02-45.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0.01-70.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0.02-45.9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400.40减少0.3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00.20减少0.49个百分点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56,826.3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709,422.09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5,4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00,098.25
所得税影响额-1,963,173.49
合计5,889,520.48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0,92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40,426,786人民币普通股
洋浦万利通科技有限公司26,818,53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18,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海南亿雄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7,317,51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11,783,89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9,900,090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3,549,000人民币普通股
陈朝滨2,770,640人民币普通股
喻福喜2,445,671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2,399,905人民币普通股

项目本报告期未上年度期未变动幅度变动原因
应收账款76,184,729.8229,860,699.21155.13%本期团购销售收入增加,期末未到结算期
预付款项169,885,977.70109,211,497.1755.56%本期预付卖场租金、及预付货款增加
其他应收款483,372,015.39164,749,413.33193.40%期间应收未收的消费款增加
应付票据60,981,037.4325,981,037.43134.71%应付票据未到期
应付职工薪酬53,285,270.6117,513,381.56204.25%职工工资,月底计提,次月初发放
应交税费26,088,651.0716,030,156.3362.75%营业税金增加
应付利息32,249,545.6418,856,574.4771.03%本期计提的公司债券利息未到派息日
营业利润12,074,467.4326,064,454.43-53.67%费用增加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468,555.54880,058.98-46.76%报废资产减少
利润总额14,515,432.2327,742,839.15-47.68%营业利润减少
所得税费用2,872,037.964,925,278.17-41.69%利润减少
净利润11,643,394.2722,817,560.98-48.97%利润总额减少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34,277.8322,272,648.12-45.97%净利润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7,626,711.1589,017,255.9665.84%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926,253.57-70,938,045.07-39.49%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3,602,731.67-33,495,854.27-886.97%借款和融资款增加,偿还债务的现金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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