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证券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13-06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3年4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在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10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伍跃时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伍跃时、袁定江、邓华凤、廖翠猛、王道忠、张秀宽;独立董事邹定民、屈茂辉、郭平、任爱胜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颜卫彬因公出差,委托董事伍跃时代其出席和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3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3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3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9,678,950.26元,资本公积为401,215,089.76元。根据实际情况,董事会建议以本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41,5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现金红利1.5元(含税)。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3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深圳隆平金谷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与深圳市金谷飘香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深圳隆平金谷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定为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765万元,持股比例为51%,并授权法定代表人伍跃时先生代表本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湖南亚华种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按约定确认到其管理层名下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3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湖南亚华种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按约定确认到其管理层名下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长沙高新开发区思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3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湖南湘研种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3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湖南湘研种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杨远柱先生担任副总裁的议案》。
杨远柱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王德纯先生担任总经济师的议案》。
王德纯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3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以上第二、三、五、六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杨远柱先生和王德纯先生简历
附件:
杨远柱:男,1962年出生,1981年7月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农学专业,研究员。曾任株洲市农科所副所长,湖南亚华种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院长,湖南亚华种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杂交水稻科研委员会主任、湖南亚华种业科学研究院院长。全国劳动模范,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中青年有突出贡献科技专家,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专家,湖南省水稻产业体系育种岗位专家,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稻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稻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南省促进新兴产业专家委员会专家,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还兼任中国作物学会水稻产业分会、湖南省农学会、湖南省作物学会、湖南植物学会常务理事。
本公司未发现杨远柱先生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王德纯:1963年出生,博士,研究员。曾任湖南省作物研究所业务室主任,湖南省农科院科管处综合科科长、科管处副处长,湖南省园艺研究所所长,湖南园艺种苗中心总经理,湖南省农学会常务理事,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运营总监,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
本公司未发现王德纯先生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证券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13-07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上午11:00在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公司总部10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4月1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广纪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研究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3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程序和格式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情况。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9,678,950.26元,资本公积为401,215,089.76元。根据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以本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41,5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现金红利1.5元(含税)。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本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设立和执行情况。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程序和格式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以上第一、二、三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3-11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27日(星期一)上午9:00
4、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15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3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
2、《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3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
3、《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3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9,678,950.26元,资本公积为401,215,089.76元。根据实际情况,董事会建议以本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41,5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现金红利1.5元(含税)。
5、《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严谨地完成了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长沙等地设有执业机构,并拥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执业资格,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内资会计师事务所前列。该所审计团队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并已连续1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3年度审计机构。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22日至2013年5月2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下午5:00)
3、登记及联系地址:
(1)联系地址: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9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邮编:410001
(3)电话:0731-82183880
(4)传真:0731-82183880
(5)联系人:张倩
四、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权限: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行使表决权。
一、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赞成/反对/弃权票(如为反对或弃权,请说明理由)。
二、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投赞成/反对/弃权票(如为反对或弃权,请说明理由)。
三、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投赞成/反对/弃权票(如为反对或弃权,请说明理由)。
四、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反对/弃权票(如为反对或弃权,请说明理由)。
五、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投赞成/反对/弃权票(如为反对或弃权,请说明理由)。
委托期限: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如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3-08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湖南亚华种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按约定确认到其管理层名下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背景
湖南亚华种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华种子”)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原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了稳定杂交水稻核心人才,防止人才流失,保持现有产业发展规模和行业地位,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1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亚华种子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将本公司将持有亚华种子的600万元股权(占亚华种子注册资本比例为20%)转让给该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转让价格以亚华种子截至2011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来确定。同时,亚华种子的核心管理人员承诺:2011-2013年的三个会计年度内,亚华种子经审计的净利润以2010年度的净利润为基数,年复合增长达到25%;或者亚华种子在2012、2013两个会计年度中任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达到4,132.56万元以上。如果在承诺期限内,前述承诺条件没有达到,则由本公司按照转让时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回购核心管理人员持有亚华种子的全部股权。详细情况见本公司于2011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将持有亚华种子20%的股权转让给亚华种子常务副总经理陈遵东,由其代亚华种子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持有,且其他核心管理人员与陈遵东签署了股权代持协议。
2、关联交易情况
(1)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亚华种子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50,010,121.21元,核心管理人员的业绩承诺已达到。据此,陈遵东拟将其代为持有的亚华种子部分股权按照原有约定确认到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名下。本次确权完成后,亚华种子股权结构变更为以下情况:
| 股东 | 在亚华种子
担任职务 | 出资数额(万元) | 占注册资本比例(%) |
| 隆平高科 | - | 2400 | 80 |
| 张德明 | 董事长 | 180 | 6 |
| 青志新 | 总经理 | 155 | 5 |
| 陈遵东 | 常务副总经理 | 85 | 3 |
| 汤建良 | 副总经理 | 60 | 2 |
| 陈同明 | 副总经理 | 60 | 2 |
| 吕红辉 | 总经理助理 | 60 | 2 |
| 合计 | 3000 | 100 |
(2)鉴于亚华种子董事长张德明为本公司产业总监,属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共同投资类型的关联交易。
(3)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湖南亚华种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按约定确认到其管理层名下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前,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独立意见。
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事项后,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
4、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张德明
关联方身份证号码:432421196501256972
关联人张德明为本公司产业总监,属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共同投资类型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亚华种子成立于2004年10月22日;住所位于长沙市高新区沿高路11号;法定代表人为张德明;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比例为80%;陈遵东出资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比例为20%。亚华种子工商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农作物种子的研发;水稻、油菜种子的生产;水稻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玉米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油菜种子的加工、包装、批发、零售;肥料的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
亚华种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13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7,226.71 | 17,639.47 |
| 负债总额 | 17,479.12 | 5,083.88 |
| 应收款项总额 | 102.80 | 161.99 |
| 净资产 | 9,747.59 | 12,555.59 |
| 项 目 | 2012年1-12月
(经审计) | 2013年1-3月
(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5,182.67 | 7,506.65 |
| 利润总额 | 5,001.01 | 2,808.00 |
| 净利润 | 5,001.01 | 2,808.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43.09 | -2,250.11 |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人张德明取得亚华种子180万元股权的价格以亚华种子截至2011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来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持有亚华种子的600万元股权(占亚华种子注册资本比例为20%)转让给该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转让价格以亚华种子截至2011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来确定。同时,亚华种子的核心管理人员承诺:2011-2013年的三个会计年度内,亚华种子经审计的净利润以2010年度的净利润为基数,年复合增长达到25%;或者亚华种子在2012、2013两个会计年度中任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达到4,132.56万元以上。如果在承诺期限内,前述承诺条件没有达到,则由本公司按照转让时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回购核心管理人员持有亚华种子的全部股权。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湖南亚华种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按约定确认到其管理层名下,主要系为了稳定杂交水稻核心人才,防止人才流失,保持现有产业发展规模和行业地位。该安排对本公司财务状况无影响。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本年年初至本关联交易披露日,本公司与张德明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交易金额)。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前,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表决”。
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事项后,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交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独立意见;
3、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3-09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长沙高新开发区思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参股企业,该公司设立于2012年5月2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150万元,持股比例为23%,湖南通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出资850万元,持股比例为17%,其余60%股权由多个自然人分别持有。
2、小贷公司拟向华融湘江银行香樟路支行申请配套资金贷款2,5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信贷资金,贷款利率按照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60%,即贷款年利率为9.6%,并由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根据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小贷公司所有股东均应按持股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为了支持小贷公司发展,根据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本公司拟按照持有小贷公司23%的比例对该笔担保承担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公司将持有小贷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担保,并同时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575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上述反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该笔债权的费用。
3、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为长沙高新开发区思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本议案。
4、本次担保无需经过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小贷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25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住所位于长沙市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总部大楼2楼;法定代表人为彭庆光;工商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发放小额贷款;财务咨询。
2、小贷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项 目 | 2012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 2013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51,994,480.22 | 51,417,816.90 |
| 负债总额 | 911,447.22 | 533,218.26 |
| 流动负债总额 | 911,447.22 | 533,218.26 |
| 净资产 | 51,083,033.00 | 50,884,598.64 |
| 项 目 | 2012年5-12月
(未经审计) | 2013年1-3月
(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3,079,571.2 | 1,483,418.30 |
| 利润总额 | 1,444,044.00 | 1,035,060.46 |
| 净利润 | 1,083,033.00 | 776,295.3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7,465.88 | 20,969,669.70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小贷公司拟向华融湘江银行香樟路支行申请配套资金贷款2,5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信贷资金,贷款利率按照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60%,即贷款年利率为9.6%,并由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根据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小贷公司所有股东均应按持股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为了支持小贷公司发展,根据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公司拟按照持有小贷公司23%的比例对该笔担保承担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本公司将持有小贷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担保,并同时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575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上述反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该笔债权的费用,并授权法定代表人伍跃时先生代表本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1、小贷公司在日常运营中采取多重手段防范风险,例如投放贷款的对象以股东熟悉的客户及银行推荐的客户为主;经办人员对每位客户均要进行实地调研,并从公开信息渠道和其他非公开渠道了解客户资产负债的真实状况;明确贷款审批权限;做好贷后管理等。此外,小贷公司的财务经理由本公司委派,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防范风险。小贷公司其他股东均已按出资比例向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为了支持小贷公司运营,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按前述条件提供反担保。
2、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前,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就本事项出具了事前审议意见,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3、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出具如下意见:“上述对外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事项,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3年3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2,000万元,均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9.83%。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3-10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湘研种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湖南湘研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研种业”)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800万元,何久春出资140万元,徐泽安、贺正金、刘荣云、唐醒分别出资15万元。
为了优化资源配置,满足湘研种业获取蔬菜“育繁推一体化”经营许可证和蔬菜种子出口许可证的条件,湘研种业拟将注册资本增加至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现金1,600万元对湘研种业增资,其他自然人股东以现金同比例增资。
增资完成后,湘研种业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3,000万元,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其中本公司出资2,400万元,何久春出资420万元,徐泽安、贺正金、刘荣云、唐醒分别出资45万元。
2、鉴于湘研种业自然人股东、董事长何久春为本公司产业总监,属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共同投资类型的关联交易。
3、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十二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湖南湘研种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4、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前,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独立意见。
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事项后,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
5、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何久春
关联方身份证号码:430111196501130439
关联人何久春为本公司产业总监,属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共同投资类型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湘研种业成立于2004年5月9日,住所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930号,法定代表人为何久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其中本公司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80%;何久春出资14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14%;徐泽安、贺正金、刘荣云、唐醒分别出资15万元,各占注册资本比例为1.5%。
湘研种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13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843.33 | 4,029.47 |
| 负债总额 | 2,329.92 | 2,366.54 |
| 应收款项总额 | 679.08 | 777.22 |
| 净资产 | 1,513.41 | 1,662.93 |
| 项 目 | 2012年1-12月
(经审计) | 2013年1-3月
(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2,103.63 | 546.54 |
| 利润总额 | 74.64 | 149.52 |
| 净利润 | 74.64 | 149.5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1.81 | -240.74 |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价格为1元/股,由湘研种业全体股东以现金按原持股比例增资。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了优化资源配置,满足湘研种业获取蔬菜“育繁推一体化”经营许可证和蔬菜种子出口许可证的条件,湘研种业拟将注册资本增加至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现金1,600万元对湘研种业增资,其他自然人股东以现金同比例增资。
增资完成后,湘研种业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3,000万元,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其中本公司出资2,400万元,何久春出资420万元,徐泽安、贺正金、刘荣云、唐醒分别出资45万元。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优化资源配置,满足湘研种业获取蔬菜“育繁推一体化”经营许可证和蔬菜种子出口许可证的条件。湘研种业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对其出资增加1,600万元,投资总额增至2,400万元。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本年年初至本关联交易披露日,本公司与何久春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交易金额)。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前,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表决”。
2、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事项后,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交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独立意见;
3、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为长沙高新开发区思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按照23%的持股比例为长沙高新开发区思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公司将持有小贷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担保,并同时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575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
上述对外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事项,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邹定民
屈茂辉
郭 平
任爱胜
签署日期:2013年4月25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3,500万元(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且所有对外担保均已经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亦未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独立董事:邹定民
屈茂辉
郭 平
任爱胜
签署日期:2013年4月25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独立意见
为了支持湖南湘研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研种业”)申请办理“育繁推一体化”经营许可证和蔬菜种子出口许可证,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湘研种业进行增资。
为了稳定现有杂交水稻核心人才,防止人才流失,公司拟同意将湖南亚华种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华种子“)少数股东权益按约定确认到张德明等核心管理层名下。
鉴于湘研种业股东何久春为公司产业总监,亚华种子董事长张德明为公司产业总监,该两笔交易均构成共同投资类型的关联交易。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现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表决。
独立董事签名:
邹定民 屈茂辉
郭 平 任爱胜
签署日期:2013年4月19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及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较为熟悉,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司审计的能力。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3年度审计机构。
(二)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补充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2012年度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符合薪酬管理相关制度。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201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较为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控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邹定民
屈茂辉
郭 平
任爱胜
签署日期:2013年4月25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副总裁和总经济师的独立意见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杨远柱先生为副总裁,聘任王德纯先生为总经济师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通过审查公司提供的资料,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杨远柱先生和王德纯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杨远柱先生和王德纯先生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经过对上述人员个人简历的审查,我们认为他们均具备担任相关职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四、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杨远柱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王德纯先生为公司总经济师。
独立董事:邹定民
屈茂辉
郭 平
任爱胜
签署日期: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