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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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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孔德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朱靖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夏国平

公司负责人孔德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靖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国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646,605,179.10633,426,947.922.0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322,996,207.39332,041,832.08-2.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84113.9487-2.72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883,912.92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9不适用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045,624.69-9,045,624.69-737.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0.11-735.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0.13-1,41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6-2.76减少3.2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5-3.25减少3.5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983,10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14,718.2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80,191.34
合计1,588,190.46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7,35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5,042,059人民币普通股
徐嫣婷4,731,170人民币普通股
高淳县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2,634,718人民币普通股
朱金妹2,164,540人民币普通股
南京市投资公司2,162,418人民币普通股
杨招娣1,964,366人民币普通股
胡一帆1,351,800人民币普通股
潘成淼1,323,600人民币普通股
林华1,246,096人民币普通股
陈爱红1,244,12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增减变动说明
货币资金 50,700,689.68 36,635,891.0738%期末余额中银行保证金3200万,较期初增加2200万元
在建工程 13,471,648.39 9,385,208.4344%新增加实施项目等
应付票据 70,000,000.00 10,000,000.00600%与下属公司关联采购大幅采用应付票据结算
未分配利润 10,491,377.45 19,537,002.14-46%一季度亏损导致
项目本期金额上年同期金额增减变动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83,912.92 -8,949,063.00-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702,558.81 -897,529.07-6418%下属公司票据贴现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753,847.28-43,774,882.35-21%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根据重组方案,公司在过渡期间(本次交易基准日2009年6月30日至资产交割日的期间)产生的损益由交易对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享受或承担,因此,公司201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在报告期内未分配利润。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德双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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