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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科锐博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博华”)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211000390,发证日期:2012年11月12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起三年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由于科锐博华在进行2012年财务决算时尚未收到该证书,科锐博华的财务决算报告中仍按照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计算。
该事项对2012年公司的所得税费用影响为191.67万元,需进行追溯调整;该调整事项经公司最近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另行公告,提请投资者注意。科锐博华将依照法定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