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长洪和良、财务总监刘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949,466.94 | 1,439,328.69 | -34.0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57,532.87 | 9,377,938.64 | -94.0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57,532.87 | 9,377,638.64 | -94.0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7,430.41 | -327,263,789.62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3 | 0.05 | -9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3 | 0.05 | -94% |
|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05,833,706.94 | 307,902,946.69 | -0.6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857,432,909.47 | -1,857,990,442.34 | |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 邱韧 | 董事 | 出差 | 李卫民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2,139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帐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61% | 38,947,147 | 0 | | |
| 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79% | 33,614,000 | 0 | 质押 | 33,610,000 |
| 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41% | 31,000,000 | 0 | 质押 | 31,000,000 |
| 柳州佳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8% | 2,600,000 | | | |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8% | 1,096,973 | | | |
| 柳州瑞恒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3% | 1,000,000 | | | |
| 牛雅萱 | 境内自然人 | 0.50% | 946,110 | | | |
| 许慧玲 | 境内自然人 | 0.45% | 855,801 | | | |
| 高珂若 | 境内自然人 | 0.42% | 800,000 | | | |
| 张俊卿 | 境内自然人 | 0.40% | 754,882 |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帐户 | 38,947,147 | 人民币普通股 | 38,947,147 |
| 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 | 33,61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614,000 |
| 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 | 3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000,000 |
| 柳州佳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00,000 |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1,096,973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6,973 |
| 柳州瑞恒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 |
| 牛雅萱 | 946,110 | 人民币普通股 | 946,110 |
| 许慧玲 | 855,801 | 人民币普通股 | 855,801 |
| 高珂若 | 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000 |
| 张俊卿 | 754,882 | 人民币普通股 | 754,882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份。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法人股东柳州佳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柳州瑞恒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之间有无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法人股东间无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自然人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知。 |
| 管理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持有的标的股份只能用于特定目的,即只能严格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予以处置。在持有全部或部分标的股份期间,管理人并非标的股份的实际权利人,故不行使标的股份所对应的公司股东的财产权利和身份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本期其他应收款增加,系本期备用金余额增加所致。
2、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系上年度管理人拍卖了公司大部分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3、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系营业收入同比减少营业成本也相应减少所致
4、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系本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大幅减少,系三星科健公司协议转让后本期不再计提投资收益所致。
6、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减少,系本期未发生营业外收入所致。
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大幅减少,系房租收入减少及三星科健公司协议转让后不再计提投资收益所致。
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变动,系上年同期管理人划扣三星科健分红款所致。
9、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系本期房租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0、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大幅减少,系上年同期收到管理人款项所致。
11、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大幅减少,系上年同期支付员工补偿款所致。
12、支付的各项税费比上年同期增加,系本年同期支付的税费增加所致。
1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大幅减少,系上年同期收三星科健分红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3年2月6日,因公司重整计划所涉让渡股票的解除质押工作尚未完成,所持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等资产的处置工作需继续完善相关手续,深圳中院做出(2011)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13年5月18日。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持有的三星科健股权等资产已根据重整计划打包协议转让给三星科健其他股东或三星科健股东认可的第三方,股权转让事项已获得深圳中院裁定,其中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13年4月23日完成。公司重整计划所涉让渡的股票已解除限售,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已完成,目前,管理人和公司正在积极协调解除股权质押的工作,待该项工作完成后将在中登公司办理让渡股票的划转工作。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13年01月30日 |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 电话沟通 | 个人 | 自然人股东 | 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 |
| 2013年02月08日 |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 电话沟通 | 个人 | 自然人股东 | 重整计划执行期再次延期情况 |
| 2013年03月20日 |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 电话沟通 | 个人 | 自然人股东 | 公司重组情况 |
三、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 重整计划执行期再次延长公告 | 2013年02月08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KJ2013-03号公告 |
| 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公告 | 2013年04月13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KJ2013-06号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