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汪爱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晓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蓓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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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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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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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营业网点达到971家,其中,中百仓储253家(大卖场166家:武汉市内78家,湖北省内88家;重庆社区超市87家);中百超市665家(含加盟店45家);百货店8家;电器专卖店45家。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6.36亿元,同比增长3.8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34.99万元,同比下降8.99%。
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应收票据 14,200,000.00 1,576,520.00 800.72
应付利息 24,497,000.00 17,972,000.00 36.31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外收入 7,700,874.35 2,811,159.02 173.94
原因说明:
1、应收票据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格力电器批发客户销售预收款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2、应付利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短期融资券利息增加。
3、营业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政府补贴收入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2月完成2009年度配股工作。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1,017,184.70元,募集资金利息为人民币31,355.5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0,980,137.42元。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采取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中百连锁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武汉中百便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武汉中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用于发展19家仓储超市、80家便民超市以及两个配送中心项目。截止2013年3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49,714.78万元。募集资金承诺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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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2010年度配股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低于承诺投资部分的3,376.41万元,公司已按配股说明书中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即公司对中百超市公司实际增资7,086.35万元,包括用募集资金投入3,709.94万元和自有资金投入3,376.41万元。
三、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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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汪爱群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