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常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木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力争通过对河南省新华书店系统实施改革、改组、改造,加强管理,转换机制,全面提升河南省新华书店系统的资产质量、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使之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票恢复交易之日起的两年内,向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提交河南省新华书店系统注入上市公司的申请文件,提议召开专门审议河南省新华书店系统注入上市公司事项的股东大会。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通过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将河南省新华书店系统的业务和资产整体注入上市公司,从根本上解决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问题,或通过其他资产和业务整合方式避免同业竞争、使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要求。 | 2010年08月31日 | 自公司股票恢复上市交易之日起两年内。 | 所有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上市工作,但存在新华书店资产量大,理清时间较长,人员包袱较重,分流困难等相关问题。 |
| | 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集团公司已承诺:保证上述进入上市公司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房产建筑物的权属清晰,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产权争议,不存在抵押或减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正常使用。对于该等房产目前不具备办证条件的,力争在上市公司股票恢复上市之日起两年内办理完毕前述房产的权属证书过户至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名下。如逾期仍未办理完毕或该部分房产若因被相关部门要求强制拆除或被处以罚款而导致注入资产价值发生减损的,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的方式予以补足。 | 2011年11月08日 | 两年内。 | 目前符合办证条件的房屋正在积极办理当中。 |
| 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承诺内容:(一)对于上市公司正在或已经进行生产开发的产品、经营的业务以及研究的新产品、新技术,集团公司保证将来不生产、不开发、不经营;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上市公司业务、新产品、新技术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新产品、新技术。集团公司同时保证不利用其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正当权益。集团公司将促使集团公司全资持有或其持有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二)凡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中国境内有商业机会可参与、经营或从事可能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集团公司(并促使其下属公司)应于知悉该商业机会后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将上述商业机会按上市公司能合理接受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表示放弃或在合理期限内未明确接受的,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方可合理地参与该机会。 | 2010年05月28日 | 随着集团公司整体业务的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基本消除。 | 集团公司正在履行承诺,无发现违反承诺的重大事项发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整体进入上市公司,避免同业竞争。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 |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在承诺期间,承诺人一直在积极履行承诺。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是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自公司股票恢复上市交易之日起两年内就导致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相关资产整体进入上市公司。 |
| 解决方式 | 整体上市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正在履行。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555,197,755.09 | 427,626,062.47 | 29.8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3,004,377.44 | 43,352,375.11 | -0.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3,004,377.44 | 43,352,375.11 | -0.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5,172,167.06 | 9,594,115.97 | -883.5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 | 0.1 | 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 | 0.1 | 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6% | 2.8% | -0.34% |
|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665,756,644.87 | 2,596,316,851.26 | 2.6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768,428,425.87 | 1,725,424,048.43 | 2.49%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5,172,167.06元,主要是因为公司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报告期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29.8%,净利润同比增长1.96%,净利润增长幅度小于收入增长幅度,主要是受收入结构变化影响,毛利率较低的物供业务收入增长比重较大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8,265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75.78% | 333,211,906 | 333,211,906 | | |
| 焦作通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92% | 12,843,342 | 6,627,943 | | |
| 河南富国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2% | 11,954,314 | 11,954,314 | 质押 | 11,954,314 |
| 周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19% | 5,244,900 | | | |
| 河南觉悟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4% | 3,236,642 | | 冻结 | 3,236,642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国有法人 | 0.23% | 1,000,058 | | | |
| 韩常乐 | 境内自然人 | 0.22% | 950,000 | | | |
| 李克庸 | 境内自然人 | 0.19% | 814,675 | | | |
| 李那 | 境内自然人 | 0.17% | 761,368 | | | |
| 中国建设银行-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16% | 720,000 |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焦作通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6,215,399 | 人民币普通股 | 6,215,399 |
| 周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244,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44,900 |
| 河南觉悟科技有限公司 | 3,236,642 | 人民币普通股 | 3,236,642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1,000,05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58 |
| 韩常乐 | 9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50,000 |
| 李克庸 | 814,675 | 人民币普通股 | 814,675 |
| 李那 | 761,368 | 人民币普通股 | 761,368 |
| 中国建设银行-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2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71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10,100 |
| 官成坡 | 554,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54,6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国债逆回购交易是上海交易所推出的以国债标准券为质押的资金拆借交易。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规定,融资方必须有足额国债标准券作质押才可进场交易,所以没有本金损失风险。资金收益在交易环节就已经确定,也不存在风险。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不适用。 |
|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无。 |
|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 无。 |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原出版传媒集团”或“集团公司”)登记持有的焦作鑫安37,130,822股非流通股,以及依据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08)焦民破字第2-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给中原出版传媒集团增持但尚未过户的10,818,741股非流通股,除承担股权分置改革法定承诺外,特别承诺如下:①中原出版传媒集团持有的焦作鑫安股份和已裁定尚未过户的焦作鑫安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 2010年09月02日 | 自公司股票恢复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不上市交易。 | 截至目前,该承诺事项在严格执行中,无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发生。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衍生品投资情况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合约种类 | 期初合约金额(元) | 期末合约金额(元) | 报告期损益情况 | 期末合约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 国债逆回购 | 102,039,619.05 | 102,882,294.86 | 842,675.81 | 5.73% |
| 合计 | 102,039,619.05 | 102,882,294.86 | -- | 5.73% |
说明
公司上述投资资金来自于公司自有资金。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