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4月26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九号燕京啤酒科技大厦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福成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17人,代表股份1,576,754,8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22,587,229股的62.5%。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76,754,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76,754,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76,754,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报告》及《2012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576,754,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1,576,754,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及续聘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76,754,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76,754,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307,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因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且本公司董事长李福成先生兼任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董事长,所以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450,067,390股,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47,380,124股,均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三、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作了《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思敏、顾春元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