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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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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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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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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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2年,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钢铁企业经营形势最为困难的一年,钢材需求增速持续下滑,同质化竞争日趋激烈,全球钢铁业步入低谷,全国钢铁业陷入整体亏损的境地。面对严峻形势,公司上下齐心协力,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继续创新推进“深化整合、精细管理、科技创新”三大任务,以降本增效为主线,大力提升成本控制能力和产品创效能力,在应对危机中迈出了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坚实步伐。
全年共产生铁2807万吨、钢2900万吨、钢材2834万吨,产钒渣15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116.30亿元,利润总额2.3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9亿元。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3-008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十六次董事会于201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4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董事刘如军、田志平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义芳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3)第5018号审计报告确认,201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9,430,658.56元,可供分配利润为58,193,522.94元。鉴于2013年钢铁行业形势非常然严峻,为稳妥应对困难的经营环境,公司2012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红的资金主要用于技改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 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了《2012年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 审议通过了《2013年生产经营计划》,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13年计划产生铁3,031万吨,粗钢2,989万吨,钢材2,879万吨,钒渣18万吨。
九、 审议通过了《2013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13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共3项,总投资160,023万元,本年度计划投资26,628万元,其中:续建项目1项,总投资8,923万元,年度计划投资6,628万元;新开工项目2项,总投资151,100万元,本年度计划投资20,00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义芳、孔平、张建平、张凯、李怡平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13年公司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费用为25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义芳、孔平、张建平、张凯、李怡平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在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第一百零六条和附件二《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七条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1、第六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1860.1894万元。”
现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1860.7852万元。”
2、第十九条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061860.1894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61860.1894万股。”
现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061860.7852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61860.7852万股。”
3、第一百零六条原为:“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
现修订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
4、附件二《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七条原为:“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
现修订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已到期,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考察,提名王义芳、于勇、孔平、李贵阳、李怡平、褚建东、翁宇庆、张群生、陈金城共九人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翁宇庆、张群生、陈金城三人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还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1年修订)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进行公示。表决结果为:
王义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于 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孔 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贵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怡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褚建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翁宇庆: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张群生: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陈金城: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的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3年5月3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7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1、 王义芳,男,1958年2月生,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历任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党委常委,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北钢铁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河北钢铁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义芳是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曾获“全国最受关注企业家”、“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河北省劳动模范”、“河北省杰出企业家”、“河北省企业管理创新有特殊贡献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王义芳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 于勇,男,1963年10月生,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河北钢铁集团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于勇是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曾获“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和“河北省优秀经营管理者”等荣誉称号。于勇持有公司股票1,908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 孔平,男,1956年8月生,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历任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常委,河北钢铁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河北钢铁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孔平是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国家冶金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和“河北省省长特别奖”。孔平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 李贵阳,男,1959年5月生,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河北钢铁集团副董事长、党委常委,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获“河北省企业管理金奖”、“河北省科学技术二等奖”和“河北省优秀经营管理者”荣誉称号,并先后两次被评为河北省企业管理创新有特殊贡献带头人。李贵阳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 李怡平,男,1955年5月生,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河北钢铁集团副总经理、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怡平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 褚建东,男,1963年5月生,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河北钢铁集团矿业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河北钢铁集团副总经理兼承钢集团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河北钢铁集团副总经理。褚建东持有公司股票8,000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 翁宇庆,男,1940年1月生,博士研究生,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科技部重大基础项目首席科学家。历任冶金研究总院研究室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院长,冶金部科技司司长、副部长、国家冶金局副局长、中国钢铁工贸集团总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金属学会理事长。翁宇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 张群生,男,1946年2月生,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煤田地质总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河北省省长助理、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河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宣传部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河北省人大副主任。张群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 陈金城,男,1945年7月生,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河北省财政厅副厅长、河北省政协委员、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原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1月退休。陈金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3-009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一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十次监事会于201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4月15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邢强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参加会议的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涉及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完整、有效和公司运作的规范、高效。公司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未发现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已到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邢强、张迎秋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为:
邢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张迎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的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特此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27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邢强,男,1956年7月生,正高级政工师,硕士研究生,历任河北省政府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处处长,唐钢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河北钢铁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邢强曾获河北省人民政府三等功一次,2009年获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三等奖。邢强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张迎秋,男,1969年6月生,高级会计师,博士研究生,历任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价税科科长、审计监察部副部长,现任河北钢铁集团资产财务部部长,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张迎秋曾获冶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和“全国审计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张迎秋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3-012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2年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和2013年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2012年,公司与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钢铁集团”)、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邯钢集团”)、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钢集团”)和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钢集团”)及其控股/参股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销售、采购产品及提供、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各种原燃材料、接受劳务490.18亿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原燃材料、动力产品及提供劳务等264.23亿元。2013年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各种原燃材料、接受劳务510.32亿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原燃材料、动力产品及提供劳务等277.67亿元。
2、2013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4月25日召开的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义芳、孔平、张建平、张凯、李怡平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邯钢集团、唐钢集团、承钢集团、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和承德昌达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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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河北钢铁集团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40号
注册资本:200亿元
法定代表人:王义芳
成立日期:2008年6月24日
主营业务:对所投资企业资产进行运营管理;冶金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资产租赁;钢材、炉料销售;国内劳务派遣;其所投资行业包括:钢铁及其深加工行业、钒钛及深加工行业、采矿业、国际、国内贸易;房地产开发、机电设备制造及机械加工业、餐饮服务业、再生资源利用行业、建筑安装行业、物流服务行业、煤化工行业、旅游业;金属及非金属铁矿石、焦炭、耐火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除外)。
河北钢铁集团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
(2)邯郸钢铁集团
注册地址:邯郸市复兴路232号
法定代表人:彭兆丰
注册资本:25亿元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8日
主营业务:黑色金属冶炼;钢坯、钢材轧制、永久性气体(氢、氧、氮、氩);焦炭及副产品(含硫酸铵)制造;机械备件加工;铁路货运、环保和三废开发;塑钢、耐火材料制造;冶金钢铁及民用工程设计等。
邯钢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且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2.8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
(3)唐山钢铁集团
注册地址:唐山路北区滨河路9号
法定代表人:于勇
注册资本:5,143,032,500元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8日
主营业务:资产经营;外经外贸(详见进出口目录);冶金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电修理;建材(木材、石灰除外)、托幼;职业技工;教育培训;以下限子、分支经营:矿山开采;焦化产品;钢铁冶炼;钢材轧制;其他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耐火材料制品制品制造;建筑安装;工程设计研究等。
唐钢集团是河北钢铁集团的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7.4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和第(四)款规定。
(4)承德钢铁集团
注册地址:承德市双滦区滦河镇
法定代表人:褚建东
注册资本:33亿元
成立日期:1980年7月1日
主营业务:矿产品、钢铁产品、钒钛产品、化工产品、焦炭及焦化产品、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建筑材料等采选、冶炼、制造、加工(含镀锌)、销售(含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炼钢)等。
承钢集团是唐钢集团的子公司,且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0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
(5)其他关联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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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公司的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应支付公司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极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按照公司与河北钢铁集团、邯钢集团、唐钢集团和承钢集团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以下原则进行确定:(1)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2)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3)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4)对于无法按照“成本加成”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商品和服务项目,由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与河北钢铁集团、邯钢集团、唐钢集团和承钢集团于2009年5月22日签署了《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达成主要内容为:河北钢铁集团、邯钢集团、唐钢集团和承钢集团及其控股/参股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在不影响自身生产需求的前提下,根据本公司要求向公司提供各种生产所需的原燃料、产品和劳务服务,同时公司也在协议有效期内,根据河北钢铁集团、邯钢集团、唐钢集团和承钢集团及其控股/参股公司的要求,为其提供原燃料、产品和劳务服务。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各方书面协议终止时协议终止,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声明和保证或一方破产、成为清算解散程序对象时,本协议对该方终止,但对其他各方仍然有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由于长期形成的业务关系及生产的连续性和与辅助配套设施联系的紧密性,公司与关联方在矿石、焦炭等原燃料采购和各种物资材料、风、水、电、汽等产品销售、劳务以及土地使用等方面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该等关联交易是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和结算,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基于历史和地缘关系,在关联方存续的情况下,公司和关联方通过经济合作,有利于降低成本、减小风险、稳定发展,双方建立长期的经济合作十分必要。
2、根据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确定,因此,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关系,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对该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对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3-013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自2013年6月起,在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立账户,办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存款、贷款、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2013年,公司与财务公司贷款业务的累计应计利息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由于财务公司是由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钢铁集团”)和本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系河北钢铁集团的子公司,因此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关于在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4月25日召开的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义芳孔平、张建平、张凯、李怡平回避了表决。本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得到公司董事会四名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012年8月31日在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130000000025972)。
财务公司是由河北钢铁集团和本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注册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注册资本20亿元,其中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2亿元,出资比例为51%,本公司出资9.8亿元,出资比例为49%。
财务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财务公司2012年度的营业收入为3,974.13万元、净利润为1,755.87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201,755.87万元。
财务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北钢铁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属《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
1、双方同意进行合作,由财务公司按照本协议约定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2、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
3、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合作,公司有权自主选择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定价
1、存款服务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确定,且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所定的利率,也不低于河北钢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
2、贷款服务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现行贷款利率及现行资金市场状况协商确定,且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财务公司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公司需求。
3、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相关的辅助业务,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公司结算需求。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
4、其他金融服务
在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贷款、票据贴现、保险经纪、财务和融资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
(三)交易限额
1、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三十亿元,且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款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款的比例不超过30%。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三十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四)公司的权利义务
1、公司有权要求财务公司指派有金融服务工作经验和有责任心的业务人员,勤勉尽责、审慎地完成本协议约定的金融服务工作;
2、公司有权要求财务公司协助提供公司信息披露所需的相关资料;
3、公司有权不定期检查其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以了解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并开展风险评估,存在可能造成公司资金风险等事项时有权中止、终止财务公司的服务。
4、公司应积极配合财务公司开展工作,提供财务公司为完成本协议所述金融服务必须的各种法律文件、协议、政府批文,财务资料和其他资料,并保证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
(五)财务公司的权利义务
1、财务公司有权要求公司按照约定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
2、财务公司有权要求公司为财务公司履行本协议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
3、财务公司应根据公司接受监管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提供所需的各种法律文件、协议、相关存贷信息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保证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
4、财务公司对在金融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司尚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5、财务公司应对公司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业务和存款账户规范管理,通过提供网银服务,规范资金调拨流程,保障公司资金存放和调拨合规、安全。
6、财务公司应注意网络信息安全的保护,加强网银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为公司提供安全稳定的金融服务。
7、财务公司应配合公司检查其在财务公司相关存款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8、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应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及时通知其控股股东河北钢铁集团增加资本金解决。
9、在协议存续期间,财务公司如出现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中规定的任一情形,应及时告知公司,协助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一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因主张权利发生的费用。
(七)争议解决
凡因签订及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存款、贷款、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公司已于2013年4月25日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在协议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的界定及争议的解决途径等事项。同时,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的资金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公司专门制定了《关于在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对于各种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处置预案。同时,为做到严密监控,及时预警,公司将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与财务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履行决策程序,并进行及时、准确的信息披露。
五、对财务公司进行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3)第5006号),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经营资质,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关联交易事项在得到董事会四名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后,方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均作出了回避表决。
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协议中约定的事项公平合理,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在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其向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业务。
4.公司制定的《关于在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同意本预案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4、《关于在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5、《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3-014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二)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2013年4月26日召开的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5月30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3年5月29日15:00至2013年5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出席对象:
1、 截至2013年5月21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40号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2、 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3、 审议《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审议《2013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6、 审议《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7、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审议《关于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9、 审议《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10、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王义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于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孔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李贵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李怡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褚建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1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翁宇庆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张群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陈金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1)选举邢强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选举张迎秋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第 12、13、14 项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逐一审议,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3年4 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13、听取《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凡欲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 登记时间:为便于工作操作,会议集中登记时间为:2013年5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3、 登记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40号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 被委托代理人在登记和表决时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投票代码:360709;投票简称:河钢投票 。
3、 在投票当日,“河钢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议案10、11、12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议案10、11、12需另行投票。对于需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0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0元代表对议案10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01元代表议案10中子议案10.1,即第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10.2,即第二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此类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除议案10、11、12外的所有议案,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议案10、11、12,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29日15:00至2013年5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3)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0、11、12,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如投资者甲拥有公司股票a股,则对于议案10,甲投给六名候选人的票数之和只能小于或等于6a票,否则视为作废。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311)66778735、66778763
(3)传真:(0311)66778711
(4)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40号
(5)邮编:050000
(6)联系人:梁柯英、王海争
六、备查文件
(1)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一届十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式样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年月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3年预计金额
(万元)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万元) |
| 向关联人采购原燃料和接受劳 务 |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 | 19,037.72 |
| 河北承钢工贸有限公司 | 矿石、矿粉 | 6,000 | - |
| 承德燕山气体有限公司 | 氧气、氮气、氩气 | 43,000 | 36,725.70 |
| 邯郸钢铁集团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 修理费 | 7,200 | 5,322.11 |
|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原料矿石、水、电等动能 | 2,348,000 | 2,315,997.26 |
| 邯郸市邯钢集团丰达冶金原料有限公司 | 原燃料 | 59,000 | 56,852.64 |
| 邯郸市锐达动能有限责任公司 | 气体 | 11,300 | 11,317.17 |
| 邯钢集团恒生资源有限公司 | 废钢 | 3,800 | 3,827.81 |
|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 矿粉、石粉等 | 441,000 | 421,570.35 |
| 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原材料、矿石等 | 636,000 | 688,486.63 |
| 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 | 钢材 | 139,000 | 138,604.45 |
| 唐山钢铁集团金恒企业发展总公司 | 耐火材料、辅料、检修费用等 | 5,100 | 5,086.91 |
|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焦炭、煤气等 | 790,000 | 810,352.48 |
| 唐山钢源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 石料 | 25,000 | 24,792.10 |
| 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 | 焦炭 | 53,000 | 49,938.88 |
| 唐山钢铁集团微尔自动化有限公司 | 辅料 、气体、检修费等 | 13,600 | 13,544.25 |
| 唐山钢铁集团重机装备有限公司 | 备件 | 3,700 | 3,912.04 |
| 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 劳务费及基建工程 | 497,000 | 296,257.79 |
| 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 | 液氧、液氩等 | - | 27.68 |
| 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 - | 100.00 |
| 承德县正桥矿业有限公司 | 白灰 | 21,500 | - |
| 小计 | 5,103,200 | 4,901,753.97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 |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水、电 | 9,500 | 8,428.17 |
| 承德燕山气体有限公司 | 水、电 | 33,500 | 29,363.97 |
| 北京攀承钒业贸易有限公司 | 钒产品 | 60,000 | 52,450.02 |
| 河北承钢工贸有限公司 | 线材 | 29,000 | 32,473.03 |
| 邯郸钢铁集团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 钢材、煤气等动能 | 1,000 | 1,006.74 |
|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原燃料、水、电及煤气等动能 | 1,232,000 | 1,117,821.65 |
| 邯郸市锐达动能有限责任公司 | 水、电及煤气等动能 | 7,200 | 7,186.80 |
| 邯钢集团恒生资源有限公司 | 废钢、钢材 | 142,000 | 163,301.28 |
| 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钢材 | 41,000 | 43,117.27 |
| 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 | 进口矿、维护费 | 84,000 | 84,637.00 |
| 唐山钢铁集团金恒企业发展总公司 | 材料 | 240 | 493.52 |
|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钢材、废钢、煤等 | 765,000 | 614,618.01 |
| 邯钢集团衡水薄板有限公司 | 钢材 | 101,000 | 9,493.59 |
| 唐山唐昂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水渣、动力等 | 2,500 | 2,441.94 |
| 唐山唐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水渣、动力等 | 4,700 | 4,646.25 |
| 五矿邯钢(苏州)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 钢材 | 31,000 | 32,272.18 |
| 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钢材 | 100 | 202.89 |
| 邯钢集团丰达冶金原料有限公司 | 煤和焦煤等 | 39,000 | 48,456.42 |
| 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 | 进口矿 | 38,000 | 30,141.84 |
| 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 水电煤气 | 14,000 | 12,130.06 |
| 邯郸钢铁集团宾馆有限公司 | 风水电汽及煤气 | - | 102.78 |
| 邯郸钢铁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 钢材 | - | 199,414.56 |
|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 进口矿 | - | 2,066.65 |
|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钢材 | 600 | 556.25 |
| 唐山钢铁集团微尔自动化有限公司 | 辅料、备件、水、电、气体等 | 120 | 224.31 |
| 唐山钢铁集团重机装备有限公司 | 生铁、辅料等 | 4,800 | 8,630.36 |
|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钢材 | 500 | 609.90 |
| 唐钢华冶(天津)钢材营销有限公司 | | 136,000 | 135,993.67 |
| 小计 | 2,776,760 | 2,642,281.11 |
| 股票简称 | 河北钢铁 | 股票代码 | 000709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卜海 | 郭永 |
| 电话 | (0311)66770709 | (0311)66770709 |
| 传真 | (0311)66778711 | (0311)66778711 |
| 电子信箱 | hbgtgf@hebgtjt.com | hbgtgf@hebgtjt.com |
| | 2012年 | 201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0年 |
| 营业收入(元) | 111,629,795,720.03 | 133,343,727,102.65 | -16.28% | 124,803,561,929.7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9,426,514.56 | 1,383,016,533.37 | -92.09% | 1,731,894,156.0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1,310,796.15 | 1,085,670,809.10 | -92.51% | 1,392,633,369.9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408,890,916.30 | 18,087,617,078.29 | -70.1% | 2,889,282,600.9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13 | -92.31% | 0.16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13 | -92.31% | 0.1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6% | 3.27% | -3.01% | 4.22% |
| | 2012年末 | 201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0年末 |
| 总资产(元) | 154,784,047,583.67 | 141,040,691,772.70 | 9.74% | 134,990,150,790.1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2,541,604,430.50 | 42,723,339,779.82 | -0.43% | 41,659,881,607.01 |
| 报告期股东总数 | 571,07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 558,378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42.82% | 4,546,881,481 | 3,231,614,689 | | |
|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7.45% | 1,853,409,753 | 1,853,409,753 | | |
|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07% | 432,063,701 | 432,063,701 | | |
|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87% | 91,970,260 | | | |
| 河北省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68% | 72,422,992 | | 冻结 | 72,422,992 |
| 中国银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8% | 62,006,609 | | | |
|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1% | 43,495,612 | | | |
| 中国民生银行-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9% | 41,798,774 | | | |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2% | 33,663,436 | | 冻结 | 70,300 |
|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 | 32,049,639 |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系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受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
| 关联人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业务性质 | 注册地 | 与公司关联关系 |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条款 |
| 承德燕山气体有限公司 | 赵金和 | 20,641.00 | 生产气体 | 承德双滦区 | 联营企业 | 第10.1.3条第(五)款 |
| 邯郸钢铁集团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 戴冀光 | 6,000.00 | 冶金机械及配件制造、加工、销售等 | 邯郸市复兴区 | 同一母公司 | 第10.1.3条第(二)款 |
| 邯钢集团丰达冶金原料有限公司 | 郭景瑞 | 35,200.00 | 炼焦、石灰石、石灰生产、销售 | 邯郸市峰峰矿区 | 同一母公司 | 第10.1.3条第(二)款 |
| 邯郸市锐达动能有限责任公司 | 张延卿 | 37,710.55 | 氧气、氮气、氩气、氢气(气态、液态)及其副产品的制造销售等 | 邯郸市复兴区 | 同一母公司 | 第10.1.3条第(二)款 |
| 邯钢集团恒生资源有限公司 | 梁合敏 | 2,000.00 | 生产性废旧金属(不含电力设施废旧器材)的回收与销售;烧结矿、钢材、焦炭的销售 | 邯郸市复兴区 | 同一母公司 | 第10.1.3条第(二)款 |
|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 王洪仁 | 250,000.00 | 采选 | 唐山市路北区 | 同受河北钢铁集团控制 | 第10.1.3条第(二)款 |
| 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 | 刘亦兵 | 208,000.00 | 不锈钢冶炼 | 唐山市古冶区 | 同受河北钢铁集团控制 | 第10.1.3条第(二)款 |
| 唐山钢铁集团金恒企业发展总公司 | 宋嗣海 | 3,500.00 | 起重机械制造、安装、修理;自动化仪表等 | 唐山市 | 同受河北钢铁集团控制 | 第10.1.3条第(二)款 |
| 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 | 房承宣 | 155,924.75 | 焦炭生产销售 | 唐山市海港区 | 参股公司 | 第10.1.3条第(五)款 |
| 邯钢集团衡水薄板有限公司 | 李文斌 | 15,439.00 | 热轧钢带,冷轧板带,焊接钢管的轧制,镀层加工及销售 | 衡水市桃城区 | 同一母公司 | 第10.1.3条第(二)款 |
| 唐山唐昂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王兰玉 | 4500.00 | 生产销售矿渣粉 | 唐山市乐亭县 | 同受河北钢铁集团控制 | 第10.1.3条第(二)款 |
| 唐山唐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王树权 | 9203.69 | 生产销售矿渣粉 | 唐山市开平区 | 同受河北钢铁集团控制 | 第10.1.3条第(二)款 |
| 五矿邯钢(苏州)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 王钟亮 | 6,200.00 | 冷轧及冷轧延伸产品的剪切、加工 | 苏州太仓区 | 参股公司 | 第10.1.3条第(五)款 |
| 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杨成文 | 233,477.00 |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工程建筑等 | 平顶山舞钢市 | 同一母公司 | 第10.1.3条第(二)款 |
| 北京攀承钒业贸易有限公司 | 张大德 | 20,000.00 | 贸易 | 北京市朝阳区 | 联营企业 | 第10.1.3条第(五)款 |
| 河北承钢工贸有限公司 | 肖明建 | 600.00 | 黑色金属、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矿石、炉料、化工产品、机电产品(不含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木材、铁精粉的批发、零售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同受河北钢铁集团控制 | 第10.1.3条第(二)款 |
| 唐山钢源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 谢海深 | 21,286 | 石灰生产与销售 | 唐山市开平区 | 联营企业 | 第10.1.3条第(五)款 |
| 唐山钢铁集团微尔自动化有限公司 | 王兰玉 | 2,000 | 电子设备制造 | 唐山市路北区滨河路9号 | 同受河北钢铁集团控制 | 第10.1.3条第(二)款 |
| 唐山钢铁集团重机装备有限公司 | 聂文贤 | 35,000 | 轧辊、辊环等加工制造 | 唐山市丰南区 | 同受河北钢铁集团控制 | 第10.1.3条第(二)款 |
| 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 | 王志军 | 30,000 |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 唐山市贾庵子工业区 | 同受河北钢铁集团控制 | 第10.1.3条第(二)款 |
| 承德县正桥矿业有限公司 | 公海波 | 10000.00 | 白云岩加工销售,其他分支范围:白云岩、石灰岩开采销售;石灰岩加工销售 | 承德市承德县甲山镇山咀村 | 同受河北钢铁集团控制 | 第10.1.3条第(二)款 |
| 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 何云生 | 77,800 | 焦炭产品的加工和销售 | 承德市双滦区 | 联营企业 | 第10.1.3条第(五)款 |
| 邯郸钢铁集团宾馆有限公司 | 彭兆丰 | 260 | 餐饮、旅游饭店 | 邯郸市复兴路167号 | 同一母公司 | 第10.1.3条第(二)款 |
| 邯郸钢铁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 李贵阳 | 1,000 |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邯郸市复兴路232号 | 同一母公司 | 第10.1.3条第(二)款 |
|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冯喜京 | 19,800 | 工业专用设备制造 | 张家口宣化区 | 同受河北钢铁集团控制 | 第10.1.3条第(二)款 |
|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张海 | 180,000 |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 张家口宣化区 | 同受河北钢铁集团控制 | 第10.1.3条第(二)款 |
| 唐钢华冶(天津)钢材营销有限公司 | 刘宪君 | 30,000.00 | 贸易 | 天津空港经济区 | 同受河北钢铁集团控制 | 第10.1.3条第(二)款 |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 总议案 |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00 |
| 1 | 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 1.00 |
| 2 | 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 2.00 |
| 3 | 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0 |
| 4 | 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4.00 |
| 5 | 2013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 5.00 |
| 6 | 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 6.00 |
| 7 | 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
| 8 | 关于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 8.00 |
| 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00 |
| 1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00 |
| 10.1 | 选举王义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 10.01 |
| 10.2 | 选举于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 10.02 |
| 10.3 | 选举孔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 10.03 |
| 10.4 | 选举李贵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 10.04 |
| 10.5 | 选举李怡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 10.05 |
| 10.6 | 选举褚建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 10.06 |
| 11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00 |
| 11.1 | 选举翁宇庆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1.01 |
| 11.2 | 选举张群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1.02 |
| 11.3 | 选举陈金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1.03 |
| 12 | 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 12.00 |
| 12.1 | 选举邢强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12.01 |
| 12.2 | 选举张迎秋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12.02 |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委托数量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股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股 |
| … | … |
| 合 计 |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
|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向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 | | |
| 2 | 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 | | |
| 3 | 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 4 | 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
| 5 | 2013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 | | |
| 6 | 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 | | |
| 7 | 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8 | 关于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 | | |
| 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1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本议案实施累积投票制,请填票数(如直接打钩,代表将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平均分配给打钩的候选人) |
| 10.1 | 选举王义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 | | |
| 10.2 | 选举于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 | | |
| 10.3 | 选举孔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 | | |
| 10.4 | 选举李贵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 | | |
| 10.5 | 选举李怡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 | | |
| 10.6 | 选举褚建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 | | |
| 11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本议案实施累积投票制,请填票数(如直接打钩,代表将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平均分配给打钩的候选人) |
| 11.1 | 选举翁宇庆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11.2 | 选举张群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11.3 | 选举陈金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12 | 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 本议案实施累积投票制,请填票数(如直接打钩,代表将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平均分配给打钩的候选人) |
| 12.1 | 选举邢强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
| 12.2 | 选举张迎秋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