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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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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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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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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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真空玻璃器件及其配套电子元器件的生产与销售和平板显示玻璃基板及其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等,主要产品为TFT-LCD玻璃基板、玻璃基板成套装备、A型架、溢流砖、玻管、销钉和阳极帽。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电子信息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电子元件年均增长10%,到2015年销售收入超18000亿元;电子器件的发展目标是年均增长25%,达到1800亿元,其中平板显示器件产业年均增长率超过30%,销售收入达到1500亿元,规模占全球比重由当前的5%提升到20%以上;“十二五”末,平板电视占彩电产量比重达到95%以上,根据Displaysearch统计及预测,全球TFT-LCD 玻璃基板需求面积2014年预计可达到4.4 亿平方米。因此作为平板显示行业上游产品的玻璃基板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抓住国家发展新兴光电产业的机遇,加快产业转型的步伐,大力推进液晶玻璃基板项目建设。随着公司及托管公司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控股子公司芜湖东旭装备和石家庄东旭装备平板显示玻璃基板装备研发、制造和技术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业务大幅增长;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6代玻璃基板生产线一期两条线建设顺利,二期工程业已启动;托管公司郑州旭飞光电一线运行稳定,产线维持满产满销状态,全年盈利状况良好。报告期内旭飞光电二线,石家庄旭新光电一线也相继进入生产运营状态,目前产线运行稳定且良率不断提升。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于2012年12月1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2013年4月1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52,000万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的到位可确保芜湖东旭光电6代玻璃基板生产线后续产线的顺利建成。
(1)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及竞争格局
公司所属行业为平板显示产业,属于国家新兴战略性产业,根据Displaysearch统计及预测,全球TFT-LCD 玻璃基板需求面积2014年预计可达到4.4 亿平方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预计到2015年我国需要平板显示玻璃基板约1亿平方米/年。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等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将平板显示产业确定为未来15年重点发展行业,出台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平板显示产业发展,产业发展趋势良好。
因玻璃基板技术含量较高,投资较高,对产品的使用要求较高,因此决定了玻璃基板行业的进入门槛极高,全球只有美国的康宁、日本的旭硝子、电气硝子、安瀚视特和国内的东旭集团等少数几家企业拥有平板显示玻璃基板的生产技术。目前国内市场大部分被国外厂商占据,公司及托管公司依托东旭集团技术优势,加大研发力度,推进技术创新,积极开拓市场,凭借技术、成本、服务等优势,不断提高市场份额,已成为国内领先企业。
(2)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根据国家电子信息制造业“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高世代TFT-LCD相关材料,主要包括大尺寸玻璃基板”的发展规划和公司自身的技术储备,按照“产业投资”与“资本运作”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建设10条第6代(兼容第5.5代)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线,扩大玻璃基板的生产规模和产品尺寸,进一步打破国际玻璃基板厂家的市场垄断,完善国内TFT-LCD显示面板配套产业链,打造全球最大的玻璃基板6代线生产基地。
此外,按照公司平板显示玻璃基板产业的战略发展规划,在条件成熟时,托管公司郑州旭飞、石家庄旭新、四川旭虹、东旭(营口)的资产将注入公司,同时公司将加大更高世代TFT-LCD玻璃基板技术的研发力度,紧跟市场,不断延伸产品结构,完善玻璃基板产业集群,成为国内最大的玻璃基板供应商。
(3)2013年度经营计划
①加快项目建设,力争早见成效。加强募集资金监管,加快建设芜湖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线,保证项目顺利推进,尽快达产达效;
②积极拓展市场,加快新品认证,建立稳定销售渠道,实现规模效益;
③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的力度,培养和引进研发人才,不断研发新技术,为公司发展提供技术储备;
④整合公司工程施工、建筑安装、装备制造资源,加强合作,优势互补,拓展业务领域,提升整体实力,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⑤继续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公司运作的规范性,提升公司应对风险的能力。针对公司控制缺陷,开展针对性地缺陷整改工作,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内控水平。
( 4)未来面对的风险和机遇
中国玻璃基板生产仍处于发展初期,生产规模及技术实力较国外知名厂商仍然存在差距,平板显示行业技术更新换代迅速,竞争激烈,需要公司不断增加研发投入。未来募投项目的规模化产能释放,销售的稳定性持续性,将直接影响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根据国家“十二五”发展战略,随着国内平板显示产业的迅猛发展,公司将凭借整体实力,在国内中小尺寸市场中占稳脚跟,同时不断创新技术成果,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2年3月22日,公司与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武汉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62.50%,纳入公司报表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兆廷
董事会批准
报送日期:201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宝石A、宝石B 公告编号:2013-024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于2013年4月26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三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4月16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李兆廷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12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42,664,558.32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2,691,693.55 元。公司董事会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中关于资产减值准备和我公司有关内控制度的要求,在201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7,517,487.04元,减少(转回)各种资产减值准备1,922,964.33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巨潮网上披露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3年度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拟支付该所年审计费用为4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13年5月24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二、三、四、八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宝石A、宝石B 公告编号:2013-025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4月26日上午11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孟雄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核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和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核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核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1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42,664,558.32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2,691,693.55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12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核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核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宝石A、宝石B 公告编号:2013-026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4、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高新区黄河大道9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6、会议召开时间: 2013年5月24日上午10:00
7、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20日
8、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召开及审议事项已经公司六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六届二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4、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第1项、第3-6项议案经六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六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第2项议案经六届二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六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3日下午17:00,请在传真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黄河大道9号法律证券部
传 真:0311-86917775 邮 编:050035
2、现场登记时间:2013年5月21日-5月23日下午17:00工作时间
登记地点:石家庄市高新区黄河大道9号公司法律证券部
电话:0311-86917775 传真:0311-86917775
联系人:王青飞、孟利利
四、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六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六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如下:
1、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3、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4、公司2012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同意 □ 反对 □ 弃权 □
5、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6、关于公司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的方框内划“√”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宝石A、宝石B 公告编号:2013-029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 ]1661号文《关于核准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000万股(每股价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9.69元/股。截至2013年4月2日止,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03,880万元,扣除7,773.6万元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496,106.4万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3年4月3日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3)第5003号《验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东旭光电”)于2013年4月26日分别与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芜湖东旭光电已在专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4101560025630530000,截止 2013年4月25日,专户余额为0元。该专户仅用于“芜湖东旭光电建设平板显示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如芜湖东旭光电计划在专户银行以通知存款或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芜湖东旭光电承诺在上述通知存款或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广州证券。芜湖东旭光电存单不得质押。
2、芜湖东旭光电与专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广州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芜湖东旭光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广州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芜湖东旭光电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芜湖东旭光电和专户银行应当配合广州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广州证券对芜湖东旭光电进行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芜湖东旭光电授权广州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焱、曹柏青可以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专户银行查询芜湖东旭光电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广州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专户银行查询芜湖东旭光电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专户银行(每月15日前)向芜湖东旭光电出具对账单,并以电子邮件形式抄送广州证券。专户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芜湖东旭光电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专户总额的20%的,专户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广州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广州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广州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专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广州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广州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广州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芜湖东旭光电或者广州证券可以要求芜湖东旭光电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协议自芜湖东旭光电、专户银行、广州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广州证券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2014年12月31日解除。
特此公告。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