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 赵成满 | 董事 | 因病 | 杨晓光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庞庆华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克彩君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沈宝东 |
公司负责人庞庆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克彩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宝东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4,165,075,963.00 | 62,887,986,722.00 | 2.0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9,066,826,685.00 | 8,828,708,758.00 | 2.6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46 | 3.37 | 2.67 |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487,624,004.00 | 1,344.7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2.47 | 1,335 |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38,127,391.00 | 238,127,391.00 | 32.0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09 | 28.5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09 | 28.5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5 | 2.65 | 增加0.81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7 | 2.57 | 增加0.8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606,31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603,50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807,378 |
| 所得税影响额 | -2,451,141.2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0 |
| 合计 | 7,353,423.7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3,89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北京联合信投资有限公司 | 113,57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英维特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 | 25,77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3,585,59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洲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9,578,98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500,67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5,068,54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3,778,76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979,06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世诚投资六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9,2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交易性金融资产2013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0元,较2012年12月31日减少100%,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购买的民生银行货币型基金到期所致。
(2)应收票据2013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36,862,949元,较2012年12月31日增加131.99%,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销售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预收账款2013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122,616,566元,较2012年12月31日减少57.35%,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销售收到的预收款项减少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2013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99,620,197元,较2012年12月31日增加97.05%,主要是本集团本期调整职工工资水平导致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增加。
(5)应交税费2013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176,508,808元,较2012年12月31日减少51.13%,主要是本集团本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3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3,232,193,559元,较2012年12月31日增加30.07%,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3.1.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收到税费返还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5,603,502元,较2012年同期增加61.50%,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期收到的各项税费返还增加所致。 |
| (2)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14,759,184元,较2012年同期增加49.67%,主要原因为本期营业外收入增加所致。 |
|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11,596,071,084元,较2012年同期减少30.56%,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期采购存货支付的款项减少所致。 |
| (4)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元,较2012年同期增加100%,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购买的民生银行货币型基金到期收回所致。 |
| (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202,782,073元,较2012年同期增加166.98%,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收到的现金增加。 |
| (6)取得存款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53,713,089元,较2012年同期增加57.60%,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期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平均余额的增加所致。 |
| (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682,681,419元,较2012年同期减少35.04%,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期支付的工程项目及购地款项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
| (8)投资所支付的现金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213,716,689元,较2012年同期增加206.14%,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期投资支付现金的发生所致。 |
| (9)购买子公司支付的现金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0元,较2012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期无非同一控制收购子公司所致。 |
| (10)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3,113,907,558元,较2012年同期增加154.92%,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期收到银行借款金额的增加所致。 |
| (11)发行公司债券所收到的现金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0元,较2012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期无发行债券所致。 |
| (12)增加使用受限制和定期存款所支付的现金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450,238,400元,较2012年同期减少141.60%,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期收到受限制和定期存款所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
| (13)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5,999,830,713元,较2012年同期增加267.43%,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期银行借款偿还的增加所致。 |
| (14)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450,845,975元,较2012年同期增加80.40%,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期银行借款利息偿还的增加所致。 |
| (15)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66,314,500元,较2012年同期增加2737.92%,主要原因为本期美元和日元汇率变动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2013年1月17日,本公司与日本富士重工业株式会社签署了《斯巴鲁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详见公司在2013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时公告。
3.2.2 2012年3月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出决议,调整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详见公司在2013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时公告。
3.2.3 2013年3月12日,本公司接到股东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93,224,999办理了解除质押和再质押手续,详见公司在2013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时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1 承诺内容
(1)避免同业竞争
庞庆华、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18名自然人股东(即杨家庆、郭文义、王玉生、杨晓光、裴文会、贺立新、赵成满、克彩君、李金勇、贺静云、武成、李墨会、许志刚、孙志新、李绍艳、李新民、刘斌、蒿杨18名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庞庆华实际控制的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上述各方承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一致行动人、关联方)期间,本人/本公司不会,并保证其各自的附属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和/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或组织,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租赁经营、代理、参股或借贷等形式,以委托人、受托人身份或其他身份直接或间接投资、参与、从事及/或经营任何与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的主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但下列情况除外:1)如果庞庆华先生、庞庆华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18名自然人股东获得或发现与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的主营业务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机会,其已经根据《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将该业务机会向公司通报而公司放弃该业务机会的优先权,且非上市集团最终没有以更优越的条件从事该项业务;2)第三方首先向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提出要约,经过充分商讨后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不计划投资或从事或参与该项业务计划,并向庞庆华先生和/或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和/或18名自然人股东和/或庞庆华控制的其他企业做出书面确认,且非上市集团最终没有以更优越的条件从事该项业务。
(2)解决关联交易
庞庆华、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18名自然人股东分别向本公司出具了《放弃竞争与利益冲突承诺函》,承诺如下:本人/本公司将善意履行作为公司大股东的义务,不利用大股东地位,就公司与本人/本公司或附属公司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公司必须与本人/本公司或附属公司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的和正常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且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回避要求。本人/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将不会要求或接受本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本人/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不会向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如果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本人/本公司同意给予公司赔偿。
(3)股份限售
庞庆华、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18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王淑平、尤晓军、庞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庞庆华、杨家庆、王玉生、贺静云、李金勇、武成、孙志新、赵成满、杨晓光、蒿杨、李新民、贺立新、刘斌、克彩君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贾乐平、李印广、张晓朋、冯建、陈希光、安顺东、车少华、陈志奇承诺:自本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4)其他承诺
庞庆华先生及其实际控制的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2012年6月12日起的六个月内由其本人或者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企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投入金额不超过1亿元。2012年12月10日,公司接到庞庆华通知,自2012年12月20日起,延续股票增持计划六个月。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3.2 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发生。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进行现金分红。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庆华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