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拆迁概况
根据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及郑州市委、市政府关于郑州都市区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郑州市高新城组团的总体规划,科学大道沿线需整体改造。
根据上述规划,我公司位于重阳街、瑞达路交叉口西南角(公司东厂区,现道路名称为:科学大道与瑞达路交叉口西南)及金梭路西、科学大道南(公司西厂区)的国有土地属于改造范围。按照政府改造进度,公司已于2013年1月 10日与政府签订《国有土地收购合同(一)》、《国有土地收购合同(二)》(详见公司 2013年 1月 12 日发布的公告)。
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与政府签订《国有土地收购合同》,该合同涉及土地及房屋属于公司原东厂区区域。
二、拆迁标的情况
本合同项下宗地位于科学大道与瑞达路交叉口西南角 ,收购面积 6094.67 平方米(合9.14亩),原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郑国用(2002)字第0671号。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本次实施拆迁的土地及房屋原值:763万元,净值474万元。
根据郑州豫华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郑州)豫华(2012)(估)字第156 号},本次收回的郑国用(2002)字第0671号土地整体涉及面积为:6094.67平方米(本次收购土地范围和界址点坐标依据《国有土地收购合同》附件图),评估每平方米价值 546 元/㎡,评估价为332.77万元。
根据河南正达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豫郑正达评字(2012) 062031F号},该土地涉及地上房产整体面积为分别为:〔1〕1790.18 平方米,评估每平方米价值1404.55元/㎡:〔2〕1866.61平方米,评估每平方米价值1490.53元/㎡(本次拆除涉及依据《国有土地收购合同》附件图),合计评估价为529.66万元。
三、政府补偿情况
本次国有土地收购补偿标准按照《郑州市国有土地收购补偿办法》(郑政〔2011〕32号)的规定进行收购补偿:
(一)土地与地上建(构)筑物补偿费
按照收购时原土地使用权类型和土地用途的评估及地上具有合法产权建筑物现值的评估价之和进行补偿(其中土地评估价332.77万元,地上建筑物评估价 529.66万元,补偿费共计862.43万元)。
(二) 搬迁补助费
根据乙方具有合法产权的地上建筑物面积,按2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共计7.31万元。
(三) 临时安置补助费
由于搬迁造成乙方停产、停业的,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价格的4%一次性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共计 34.5万元。
以上补偿费总额共计人民币 904.24万元(大写:人民币 玖佰零肆万贰仟肆佰元整)。
四、补偿金的支付方式
(一) 自本合同签字生效 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一期补偿费人民币723.39万元;
(二) 自甲乙双方共同办理完本合同项下土地、房产注销登记完毕且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八条约定的交地时间和交地条件将土地交付甲方后 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二期补偿费人民币180.85万元;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所获得的补偿款是位于科学大道与瑞达路交叉口西南角实施拆迁的土地及房屋,属于公司原东厂区区域,金额904.24万元,扣除资产的账面净值 474 万元,估计增加2013年利润总额约430 万元。
六、其他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搬迁所涉及的公司所属土地及房产相关的收购、补偿协议均已签订完毕。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根据后续补偿款的到账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