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4月25日在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于2013年3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www.cninfo.com.cn网站发布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元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950500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0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1、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950500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议案通过。
2、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950500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议案通过。
3、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50500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议案通过。
4、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50500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议案通过。
5、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950500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议案通过。
6、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950500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议案通过。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议案
同意950500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议案通过。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www.cninfo.com.cn网站。
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山东星河泰律师事务所张行礼、王道斌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二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