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 *ST珠江 *ST珠江B 公告编号:2013-009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3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建一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一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在开发项目、工程建设和融资服务等方面与中建一局进行战略合作,公司将已经或即将进入开发程序的项目,优先选择中建一局或其子公司作为项目施工总承包人,必要时由中建一局提供阶段性投资,并履行阶段或全程项目代建管理服务;公司提供可供融资抵押的资产和资金使用计划,中建一局负责牵头组织金融机构制定可行的融资方案,并积极协调各方推进落实 。
公司通过与中建一局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旨在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实现双方未来在房地产项目及相关领域的拓展策略,从而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关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公告《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 *ST珠江 *ST珠江B 公告编号:2013-010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与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一局”)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称“合作协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建立全面的“战略合作”关系。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情况介绍
名称: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金:188,180万元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52号
法定代表人:罗世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设计;建筑材料、设备、技术的开发;建筑设备租赁;工程技术咨询;物业管理(含出租写字间);工程技术培训;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热力供应。
中建一局是中国建筑总公司下属公司,具备国家特级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具有丰富的施工、开发经验和较强的融资能力。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作目标和宗旨
双方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实现双方未来在房地产项目及相关领域的拓展策略,从而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开发项目合作
对于公司已经或即将进入开发程序的项目,如果需要,中建一局可提供阶段性投资,并履行阶段或全程项目代建管理服务;根据具体协议约定的范围和职责,中建一局履行阶段性出资和部分开发项目的管理职责。
(二)工程建设合作
对于公司已经或即将进入开发状态的项目,公司将优先选择中建一局或其子公司作为项目施工总承包人,双方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以及项目具体情况签订相关项目的工程施工总包合同。
(三)融资服务
公司提供可供融资抵押的资产和资金使用计划,中建一局负责牵头组织金融机构制定以本公司或项目公司为主体、经相关各方认可的融资方案,并积极协调各方推进落实;
融资方式可选择中建一局向金融机构转让债权、公司直接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共同发起设立基金等方式。
(四) 销售款项的处理
公司的项目产生销售回款后,应在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前提下,优先偿还中建一局垫付的资金及金融机构的借款。
四、签署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公司解决待建项目的资金困难,拓展房地产的业务,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表达双方战略合作意向,仅为原则性、框架性规定,具体操作落实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还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建一局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