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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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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的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李伟林董事出差张思维
赵雪媛独立董事出差张建华

1.3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白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文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文记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32,670,531,255.5231,501,374,336.533.7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3,882,419,125.8012,988,895,122.436.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5.775.406.85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623,482,671.5222.7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6823.64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03,249,295.69503,249,295.69-32.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10.21-32.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10.21-32.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10.21-32.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83.18减少1.9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93.19减少1.8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金额上年同期金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1,867,391.731,374,372.0935.87
营业税金及附加11,762.6119,288.60-39.02
财务费用5,760.183,996.3344.14
投资收益1,941.70-69.702,885.88
营业外收入259.881,158.83-77.57
少数股东损益-1,168.31407.47-386.72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70,486.6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078,050.2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294,057.06
所得税影响额711,380.0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32,157.38
合计-1,901,982.76

§3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14,27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03,038,24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5,400,998人民币普通股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3,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8,381,37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8,027,960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8,001,319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7,790,651人民币普通股
阳泉煤业集团多种经营总公司6,740,44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5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6,267,470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原因:

(1)应收票据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承兑票据到期解付。

(2)应收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国贸公司业务量扩大,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系报告期国贸公司贸易量增加,预付货款相应增加。

(4)应付利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提取的公司债券利息。

(5)长期借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天泰公司的贷款增加所致。

2、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应收票据298,929.70483,604.63-38.19
应收账款351,476.00226,039.7655.49
预付款项276,402.65188,728.4046.46
应付利息3,766.001,883.00100.00
长期借款60,744.0034,244.0077.39

变动原因:

(1)营业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国贸公司收入增加相应成本增加。

(2)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国贸公司关税减少,导致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

(3)财务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借款增加影响利息支出增加。

(4)投资收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天泰公司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随调整权益法损益已减至为零,报告期内不再多确认投资损失。

(5)营业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同比减少所致。

(6)少数股东损益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利润同比有所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金额上年同期金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297.44-9,210.93494.07

变动原因:

(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取得借款同比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修改和披露,以及利润分配的程序和审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原则上每年度公司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可以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公司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时,应以股东合理现金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的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

4.如股东发生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分配利润时,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5.发生如下任一情况时,公司可以视情况调整分红政策:

(1)公司发生亏损或者已发布亏损提示性公告的;

(2)公司除募集资金、政府专项财政资金等专项专用或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现金(含银行存款、高流动性的债券等)余额均不足以支付现金股利的;

(3)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导致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项目、重大交易无法按既定交易方案实施的;

(4)董事会有合理理由相信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对公司持续经营或保持盈利能力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预案须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 英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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