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 汪群斌 | 董事 | 工作原因 | 程剑军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熊维政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汤伟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胡秀英 |
公司负责人熊维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秀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494,574,898.59 | 1,294,324,215.27 | 15.4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892,866,437.27 | 679,254,689.69 | 31.4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90 | 3.38 | 15.38 |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826,550.60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2 | 不适用 |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6,818,020.57 | 66,818,020.57 | 454.2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04 | 0.304 | 406.6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0 | 0.080 | 35.5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04 | 0.304 | 406.6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20 | 8.20 | 增加6.40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7 | 2.17 | 增加0.4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14,583.33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8,313,575.72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70,457.53 | |
| 所得税影响额 | -9,303,059.77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8,876.10 | |
| 合计 | 49,145,765.65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7,01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 | 19,337,25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8,746,47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信阳新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8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新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 | 3,350,362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交通银行-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2,874,825 | 人民币普通股 |
| 野村资产管理株式会社-野村中国投资基金 | 2,391,99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2,259,63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80,025 | 人民币普通股 |
| 魏满凤 | 1,99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科目变动分析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减比例(%) |
| 货币资金 | 432,158,030.99 | 229,458,746.21 | 88.34 |
| 其他应收款 | 40,820,381.59 | 18,436,773.44 | 121.41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2,629,869.19 | 92,426,112.50 | -53.88 |
| 应交税费 | 17,917,280.32 | 3,587,141.39 | 399.49 |
| 长期借款 | 25,000,000.00 | 45,000,000.00 | -44.4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62,407.45 | 11,882,396.60 | -87.69 |
| 资本公积 | 352,530,508.47 | 234,074,720.46 | 50.61 |
货币资金增加主要因为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资金所致;
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是因为业务周转金增加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是因为出售所致;
应交税费增加是因为期末应交增值税和所得税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减少是因为转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是因为本期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出所致;
资本公积增加主要是由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本溢价所致。
2、合并利润表会计科目变动分析
| 利润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比例(%) |
| 销售费用 | 50,036,195.02 | 35,891,391.57 | 39.41 |
| 管理费用 | 23,747,567.80 | 17,464,478.28 | 35.98 |
| 财务费用 | 2,720,885.87 | 1,576,794.39 | 72.56 |
| 资产减值损失 | 4,249,681.68 | 2,361,025.59 | 79.99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12,655.20 | -616,514.41 | |
| 投资收益 | 63,761,145.39 | | |
| 营业外支出 | 1,004,723.28 | 35,998.96 | 2,690.98 |
| 所得税费用 | 12,251,849.00 | 2,728,787.39 | 348.99 |
销售费用增加是由于市场费用及广告投入增加;
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由于研发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增加是因为上年同期有资本化利息;
资产减值损失较同期增加是由于计提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较大是由于本期所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净收益增长是由于本期出售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营业外支出增加是因为本期对外捐赠所致;
所得税费用增加是因为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会计科目变动分析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26,550.60 | -25,889,324.12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354,539.67 | -9,497,968.63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7,329,622.96 | 47,561,175.12 | 293.8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是因为本期销售收入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是因为本期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回现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是由于本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3年1月6日向包括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由信阳羚锐发展有限公司更名而来)在内的三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8,337,939股A股股票,并于2013年1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2、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吸引和稳定优秀管理人才和技术(业务)人员,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于2013年3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详见2013年3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准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申报材料。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3年1月向三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8,337,939股A股股票,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本次认购的16,174,627股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其本次认购的5,638,149股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其本次认购的6,525,163股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报告期内三家认购对象均遵守其承诺,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382,541 股公司股份,并拟在首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羚锐集团严格遵守其承诺,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年初出让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导致公司净利润增长。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拟以公司非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229,057,93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905,793.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时拟以公司非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229,057,939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43,586,909股。此预案需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维政
2013年4月24日